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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6年9月29日证监公司字[2006]216号深圳市纳伟仕投资有限公司、厉天福:你们报送的《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核,我会对你们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号)公告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请你们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