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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上,党中央第一次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报告正式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再次重申“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1987年11月赵紫阳同志在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中,又十分明确地指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并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含义、特点以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的指导方针和基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