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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近年来各地经济保持高速增长,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市政设施建设逐年增加。市政工程作为一项基础建设工作,在城建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市政建设程序复杂、配套项目繁多、工期紧任务重、市民对高质量的追求等因素,给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带来各式各样的问题。所以如何采取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及时解决施工质量管理问题,是目前市政施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结合作者多年的工作经验,详细分析了市政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系列解决问题的方案。
关键词: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控制
一、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业主方在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缺陷
业主方市场的规范管理方面存在缺陷。市政工程一般是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或其委托授权机构负责的,部分单位由于自身的权利,不按照程序进行,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实行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忽视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有些工程不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有些项目开工多日还没有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上面有检查才临时签订临时补办。有些工程为了追求所谓的“政绩”、献礼或交付检查,经常出现盲目赶工的现象,在最短的时间内建设出其他国家其他地区很长时间才能建设出的工程,只做到了快忽视了好,工程运行后出现了大量的质量问题。甚至有些人认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质量无大多关系,坏了可以再修,思想上和制度上都存在着缺陷。
2.施工單位在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缺陷
施工单位是市政工程的主要建设者,也是施工质量管理中最薄弱的环节,有些施工单位不具备施工的资质,只能挂靠施工,有些建筑企业搞内部项目承包制,公司向项目部收取承包费,对质量的监控自然薄弱化了,有的不按图纸施工擅自变更设计,这些问题都极易造成工程的质量问题。此外,随着建设的发展,很多总包企业都是由原先的分包企业发展而来的,在质量管理的环节本身就很薄弱,对分包商、材料商的管理很松散,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不到位。还有部分承包商为了提高自身的经济利益,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降低成本。很少有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技术和管理力量,一旦遇到施工条件差、施工环境复杂的情况就容易出现把握力不强质量控制混乱的现象。
3.监理单位在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缺陷
监理工作的职责要求建立工作人员在施工中要比其他人员更认真负责,但是监理工作却是我国目前建筑施工最薄弱的环节。监理工作的性质对于监理人员有着更高标准的业务素质要求,但是我国的监理机构是鱼龙混杂,甚至有很多监理人员是无证上岗,施工过程中也是常常离岗,有的干脆将监理工作交付给施工方。监理工作的质量关系着工程的整体监管质量,如果监理工作出现问题,那么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的整体质量也会大幅下降。
4.其他原因导致的质量管理缺陷
工程设计对于整体的质量管理也有着重要影响,部分市政设计人员由于专业素质不足,出现设计图纸不全、设计图纸不规范、标注不清晰、标准滞后、标准滞后等问题,使得工程建设出现先天性不足。甚至出现,专业图纸自相矛盾的现象,同时设计程序的变更也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程序不规范。
工程质检单位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一环,有些质检人员作风和职业操守存在着严重问题,拿质检结果与施工单位做交易,对工程质量的指控不能提供任何有益的帮助。
二、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事前组织管理和评估工作,市政工程质量的控制主要由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决定,而从当前的施工水平和技术条件来讲,客观条件已经具备。市政工程质量的控制主要由主观的管理协调来决定。施工质量的好坏取决于组织管理是否得当,市政工程质量控制的事前准备和组织工作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进行:
1、加强人事管制,要确保市政工程以公平公开的方式确定承包商。首先在行政机关内部加强人事监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公开招投标,依法组建评委会,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从源头上确保市政工程的质量,对违规发包的行为依法予以处分。
2、严格审查承包单位资质,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建立资质审查人全程负责制。对承包单位资质的审查首先包括资质证书的审查,严禁没有资质或盗用资质的单位以次充好,滥竽充数;其次要对施工单位的人员进行审查,确保人员的业务水平,并通过抽查检验等方式予以确认;再次,建立施工材料质量责任制,要求材料的质量责任责任到人,确保施工材料来源合法、合格,并予以检验和验收。
3、建立监理方和业主方双重监督体系,实施有错必究的责任体制。监理方是工程的主要监察方,在确保其独立的监理地位的同时,其独占地位很难保证其不与施工方串通欺骗业主方,因此应当适当放权给业主方实行双向监督的体制,以此确保工程质量。
(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施工正式开始后,工程的质量隐患也由此开始,施工过程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最重要环节。由于施工方已经获取施工资质,因此更容易因其胜券已握的心态造成质量问题。因而在施工过程中监督管理是最主要的质量保障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建立监理方责任到人,定期汇报制。监理方是施工过程中最主要的监督管理单位,其监理水平和力度直接决定了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是工程质量最重要的保证方。首先,监理方在现场的监督检验工作中,要精确分工,责任到人,实行个人负责制,对施工材料是否合格,工程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等实行日结制,即每天进行清点、检验和复查。对违规操作,不合格材料等实行严格责任制,奖罚分明。其次,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向发包单位汇报施工进度和施工情况,对违规行为及时汇报处理。
2、施工方的自我监督。施工方应当建立一套自己的检验监督体系,加大对施工队伍人员的素质培训,不断提高其质量意识。对存在质量隐患的地方及时发现,及时补救,防止偷工减料。其次,对施工材料的来源更要加强监督,严格按照要求标准购进材料,严禁徇私舞弊,以次充好。与此同时,施工方也应当加强社会责任感,维护良好的施工环境的同时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做到质量和效益兼得。
3、建立多方协调的组织体系,确保业主方、监理方和施工方保持信息畅通,营造良好的沟通渠道,防止因业主方不顾质量赶工期,或施工方不顾质量赶工期等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发生,避免因信息阻塞造成的质量问题。
(三)施工结束后的质量控制工作应当以验收为主,补救为辅。施工结束后,整个工程进入收尾阶段,是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卡,也是最后质量问题的机会,因此严格的验收程序是必要的。具体如下:
1、严格一期验收中的整改,对首次验收中的不足或问题,及时提出并给予整改期限。提高验收人员的素质,严禁以权谋私,含糊过关,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进行验收,绝不能侥幸过关,因小失大,并对验收合格的部分进行抽查或复查。对于合格的部分严格按照验收程序提交报告。
2、严格按照移交程序整理工程遗留问题,确立严格清晰的移交程序。工程收尾工程中必然有许多遗留问题,而处理这些问题的程序往往没有统一的严格规定,造成许多问题没有根本解决而是各单位踢足球,最终影响工程如期投入使用。因而应制定并严格按照交接手续做好工程收尾工作,以防节外生枝,解除后顾之忧。
结语
总之,加强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必须从市场制度、施工意识、现场施工以及监理监管等角度来出发,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必须提升自身安全质量意识,监理人员必须本着负责认真的态度,加强监管的执行力度,才能使得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水平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1]贾占峰. 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与监管之浅见[J]. 工程质量,2014,S2:296-300.
[2]汤杭红,谢文琴. 市政工程全过程的造价控制与管理要点[J]. 科技展望,2015,01:159.
关键词: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控制
一、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业主方在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缺陷
业主方市场的规范管理方面存在缺陷。市政工程一般是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或其委托授权机构负责的,部分单位由于自身的权利,不按照程序进行,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实行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忽视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有些工程不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有些项目开工多日还没有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上面有检查才临时签订临时补办。有些工程为了追求所谓的“政绩”、献礼或交付检查,经常出现盲目赶工的现象,在最短的时间内建设出其他国家其他地区很长时间才能建设出的工程,只做到了快忽视了好,工程运行后出现了大量的质量问题。甚至有些人认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质量无大多关系,坏了可以再修,思想上和制度上都存在着缺陷。
2.施工單位在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缺陷
施工单位是市政工程的主要建设者,也是施工质量管理中最薄弱的环节,有些施工单位不具备施工的资质,只能挂靠施工,有些建筑企业搞内部项目承包制,公司向项目部收取承包费,对质量的监控自然薄弱化了,有的不按图纸施工擅自变更设计,这些问题都极易造成工程的质量问题。此外,随着建设的发展,很多总包企业都是由原先的分包企业发展而来的,在质量管理的环节本身就很薄弱,对分包商、材料商的管理很松散,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不到位。还有部分承包商为了提高自身的经济利益,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降低成本。很少有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技术和管理力量,一旦遇到施工条件差、施工环境复杂的情况就容易出现把握力不强质量控制混乱的现象。
3.监理单位在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缺陷
监理工作的职责要求建立工作人员在施工中要比其他人员更认真负责,但是监理工作却是我国目前建筑施工最薄弱的环节。监理工作的性质对于监理人员有着更高标准的业务素质要求,但是我国的监理机构是鱼龙混杂,甚至有很多监理人员是无证上岗,施工过程中也是常常离岗,有的干脆将监理工作交付给施工方。监理工作的质量关系着工程的整体监管质量,如果监理工作出现问题,那么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的整体质量也会大幅下降。
4.其他原因导致的质量管理缺陷
工程设计对于整体的质量管理也有着重要影响,部分市政设计人员由于专业素质不足,出现设计图纸不全、设计图纸不规范、标注不清晰、标准滞后、标准滞后等问题,使得工程建设出现先天性不足。甚至出现,专业图纸自相矛盾的现象,同时设计程序的变更也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程序不规范。
工程质检单位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一环,有些质检人员作风和职业操守存在着严重问题,拿质检结果与施工单位做交易,对工程质量的指控不能提供任何有益的帮助。
二、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事前组织管理和评估工作,市政工程质量的控制主要由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决定,而从当前的施工水平和技术条件来讲,客观条件已经具备。市政工程质量的控制主要由主观的管理协调来决定。施工质量的好坏取决于组织管理是否得当,市政工程质量控制的事前准备和组织工作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进行:
1、加强人事管制,要确保市政工程以公平公开的方式确定承包商。首先在行政机关内部加强人事监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公开招投标,依法组建评委会,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从源头上确保市政工程的质量,对违规发包的行为依法予以处分。
2、严格审查承包单位资质,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建立资质审查人全程负责制。对承包单位资质的审查首先包括资质证书的审查,严禁没有资质或盗用资质的单位以次充好,滥竽充数;其次要对施工单位的人员进行审查,确保人员的业务水平,并通过抽查检验等方式予以确认;再次,建立施工材料质量责任制,要求材料的质量责任责任到人,确保施工材料来源合法、合格,并予以检验和验收。
3、建立监理方和业主方双重监督体系,实施有错必究的责任体制。监理方是工程的主要监察方,在确保其独立的监理地位的同时,其独占地位很难保证其不与施工方串通欺骗业主方,因此应当适当放权给业主方实行双向监督的体制,以此确保工程质量。
(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施工正式开始后,工程的质量隐患也由此开始,施工过程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最重要环节。由于施工方已经获取施工资质,因此更容易因其胜券已握的心态造成质量问题。因而在施工过程中监督管理是最主要的质量保障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建立监理方责任到人,定期汇报制。监理方是施工过程中最主要的监督管理单位,其监理水平和力度直接决定了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是工程质量最重要的保证方。首先,监理方在现场的监督检验工作中,要精确分工,责任到人,实行个人负责制,对施工材料是否合格,工程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等实行日结制,即每天进行清点、检验和复查。对违规操作,不合格材料等实行严格责任制,奖罚分明。其次,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向发包单位汇报施工进度和施工情况,对违规行为及时汇报处理。
2、施工方的自我监督。施工方应当建立一套自己的检验监督体系,加大对施工队伍人员的素质培训,不断提高其质量意识。对存在质量隐患的地方及时发现,及时补救,防止偷工减料。其次,对施工材料的来源更要加强监督,严格按照要求标准购进材料,严禁徇私舞弊,以次充好。与此同时,施工方也应当加强社会责任感,维护良好的施工环境的同时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做到质量和效益兼得。
3、建立多方协调的组织体系,确保业主方、监理方和施工方保持信息畅通,营造良好的沟通渠道,防止因业主方不顾质量赶工期,或施工方不顾质量赶工期等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发生,避免因信息阻塞造成的质量问题。
(三)施工结束后的质量控制工作应当以验收为主,补救为辅。施工结束后,整个工程进入收尾阶段,是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卡,也是最后质量问题的机会,因此严格的验收程序是必要的。具体如下:
1、严格一期验收中的整改,对首次验收中的不足或问题,及时提出并给予整改期限。提高验收人员的素质,严禁以权谋私,含糊过关,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进行验收,绝不能侥幸过关,因小失大,并对验收合格的部分进行抽查或复查。对于合格的部分严格按照验收程序提交报告。
2、严格按照移交程序整理工程遗留问题,确立严格清晰的移交程序。工程收尾工程中必然有许多遗留问题,而处理这些问题的程序往往没有统一的严格规定,造成许多问题没有根本解决而是各单位踢足球,最终影响工程如期投入使用。因而应制定并严格按照交接手续做好工程收尾工作,以防节外生枝,解除后顾之忧。
结语
总之,加强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必须从市场制度、施工意识、现场施工以及监理监管等角度来出发,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必须提升自身安全质量意识,监理人员必须本着负责认真的态度,加强监管的执行力度,才能使得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水平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1]贾占峰. 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与监管之浅见[J]. 工程质量,2014,S2:296-300.
[2]汤杭红,谢文琴. 市政工程全过程的造价控制与管理要点[J]. 科技展望,2015,0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