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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积极发展水路运输,改善出海口航道,提高内河航道通航条件,并把长江水系、珠江水系和京杭运河航道整治等工程列入国家“十一五”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我们必须抓住这一重大战略机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实施东平湖至济宁段航道复航工程建设,进一步增强内河水运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内河水运发展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