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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全力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的意见》(浙委发〔2019〕2号)、浙江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行动计划、今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扎实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切实改善大民生、带动大产业、驱动大投资、促进大转型,省政府对未来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部署。以《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浙政发〔2019〕8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为标志,浙江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现对《工作方案》相关内容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