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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某日晚。被告人唐吴纠集迟某、刘洋、王某等人,在火车站偷得一辆警车后,遂商议抢劫。几人将警车车牌卸下,驾车在市区内漫游,寻找抢劫目标。次日凌晨5时左右,在市中心钟楼韩国城附近,冒充公安干警以巡查为名.将从歌厅出来的大学生李某及其女友诱骗上车,将车开至市南郊偏避处,劫得手机、数码相机等物后,唐昊等人恐于李某二人发现其驾驶车辆车牌号,决定杀人灭口,将李某及其女友2人尸体藏匿于窑洞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