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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源自“马德里诉麦迪逊”案确立的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制广为人知,由此也给人一种印象,似乎美国的司法权极大,不仅可以审理自己管辖的案件,还可以依据宪法审查立法机关的立法。实际上,美国式的宪政制度更为关键的一点是限制政府权力和保障公民的自由和人权,这种保障,不仅仅是通过司法机关单方面的司法审查来实现,更是通过国家各权力体系的精密的分权与制衡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