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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追求社会公正的攻坚战已然打响。又到了用足够的勇气、智慧和理性去推动新一轮改革的时候了。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的“社会管理年”。从年初中央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确定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到各级“综治委”更名,再到地方如火如荼的探索与尝试,一场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追求社会公正的攻坚战已然打响。
值得注意的是,从各界传递出的信息看,普遍对于加快改革有着强烈期待,用“改革焦虑”甚或“改革饥渴”来形容之似不为过。舆论锋芒所指,主要针对阻挠和反对改革的既得利益群体。按照吴敬琏先生的说法,这是“当前中国面临的最严重危险”。
应当承认,早先以分税制为代表的中央集权改革极其必要,给中国经济带来了巨大红利。问题在于,在这之后,配套改革没有及时跟进,由此造成权力和责任的严重脱节。地方政府由于缺乏财政能力,只好另辟新途,无限制地闯入医疗、教育、房地产等社会领域,导致了地方和社会之间摩擦不断。而在中央层面,权力同样分散在各部委,权力的碎片化直接导致“寻租”泛滥,集中起来的财富纷纷流向了各个既得利益集团。仅以垄断行业为例,2008年,全国在垄断行业就业的人群只占全国就业人群8%,但是却拿走了全国工资福利的一半,形成了巨大的行业不公。
改革本来应给人以希望,尤其给普通民众以希望。然而,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竞相打着“改革”的旗号,扭曲市场机制,侵害群众利益。本应负有责任引导社会成员走向共同富裕的“领路人”和“先行者”,现在被社会广泛视为是相对剥夺感的源头。社会对政府的信任危机,使得政府的改革举措难以引起社会的积极回应,往往新政一出,随之而来的大多是猜疑、嘲讽,甚至抵制。
在权力、资本和社会三大领域,社会从来都是最薄弱的部分。权力可以保护自己,资本可以保护自己,惟独社会无力保护自己。社会是必须被保护的。西方发达国家有保护社会的机制,例如福利制度。积极推行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社会福利制度建设,以及针对社会底层的生活、教育、就业保障,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关头。
让人欣慰的是,综观2011年地方政府创新案例,我们发现,社会改革占了半壁江山。无论是广东放松社团登记、铜官山撤销街道办,还是贵阳第三方介入社会治理、浦东推出公益服务园、深圳打造公民社会试验田,其出发点均是约束政府在社会领域的特权、行政干预、寻租能力,在建设平等的“公民权”的旗帜下重建国家和人民的直接联系。
但是,要进行社会改革和建立社会制度,还应当确定中央政府在改革中的主体地位。国际经验表明,社会制度属于基本国家制度,是国家迈向崛起的重要基石,其建立必须从中央层面率先取得突破。2003年,专司改革、相对超脱的机构国家体改委,被并入国家发改委。而国家发改委这几年则全力以赴处理经济高速增长中碰到的各种紧迫问题,无力顾及改革,或者抽不出更多精力来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
以既得利益集团之强势来看,改革若想取得进一步的突破,逻辑只有一个,就是向社会再开放。只有一个开放的社会才能克服既得利益的阻力。如果民众能够掌握足够信息,能够真正参与政策制定,能够监督、制约政府以及政府官员,包括官员的升迁与任免,即使某些荒唐政策可能依然存在,但是也会大大减少,不足以危害大局了。
同时,在政府内部改革问题上,我们也可以借鉴英国的经验。1980年代,撒切尔夫人发起的新公共管理改革,在引入竞争机制的同时,严重忽视了部门间的合作与协调,造成了碎片化的制度结构,使改革陷入了困境。1997年,布莱尔上台后,大胆超越既得利益,颁布《现代化政府白皮书》,提出了建立“整体政府”的构想。其精髓在于组织结构与管理体制的内部整合和外部协作,以及相应的政府职能转变和组织文化塑造。由于切中了时弊、触及了根本,这一改革思路很快风靡整个欧美国家。
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说:“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今天,对于已经穿越30多年改革开放风雨的中国来说,又到了用足够的勇气、智慧和理性去推动新一轮改革的时候了。让我们汇入到这股澎湃的历史洪流中去吧!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的“社会管理年”。从年初中央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确定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到各级“综治委”更名,再到地方如火如荼的探索与尝试,一场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追求社会公正的攻坚战已然打响。
值得注意的是,从各界传递出的信息看,普遍对于加快改革有着强烈期待,用“改革焦虑”甚或“改革饥渴”来形容之似不为过。舆论锋芒所指,主要针对阻挠和反对改革的既得利益群体。按照吴敬琏先生的说法,这是“当前中国面临的最严重危险”。
应当承认,早先以分税制为代表的中央集权改革极其必要,给中国经济带来了巨大红利。问题在于,在这之后,配套改革没有及时跟进,由此造成权力和责任的严重脱节。地方政府由于缺乏财政能力,只好另辟新途,无限制地闯入医疗、教育、房地产等社会领域,导致了地方和社会之间摩擦不断。而在中央层面,权力同样分散在各部委,权力的碎片化直接导致“寻租”泛滥,集中起来的财富纷纷流向了各个既得利益集团。仅以垄断行业为例,2008年,全国在垄断行业就业的人群只占全国就业人群8%,但是却拿走了全国工资福利的一半,形成了巨大的行业不公。
改革本来应给人以希望,尤其给普通民众以希望。然而,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竞相打着“改革”的旗号,扭曲市场机制,侵害群众利益。本应负有责任引导社会成员走向共同富裕的“领路人”和“先行者”,现在被社会广泛视为是相对剥夺感的源头。社会对政府的信任危机,使得政府的改革举措难以引起社会的积极回应,往往新政一出,随之而来的大多是猜疑、嘲讽,甚至抵制。
在权力、资本和社会三大领域,社会从来都是最薄弱的部分。权力可以保护自己,资本可以保护自己,惟独社会无力保护自己。社会是必须被保护的。西方发达国家有保护社会的机制,例如福利制度。积极推行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社会福利制度建设,以及针对社会底层的生活、教育、就业保障,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关头。
让人欣慰的是,综观2011年地方政府创新案例,我们发现,社会改革占了半壁江山。无论是广东放松社团登记、铜官山撤销街道办,还是贵阳第三方介入社会治理、浦东推出公益服务园、深圳打造公民社会试验田,其出发点均是约束政府在社会领域的特权、行政干预、寻租能力,在建设平等的“公民权”的旗帜下重建国家和人民的直接联系。
但是,要进行社会改革和建立社会制度,还应当确定中央政府在改革中的主体地位。国际经验表明,社会制度属于基本国家制度,是国家迈向崛起的重要基石,其建立必须从中央层面率先取得突破。2003年,专司改革、相对超脱的机构国家体改委,被并入国家发改委。而国家发改委这几年则全力以赴处理经济高速增长中碰到的各种紧迫问题,无力顾及改革,或者抽不出更多精力来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
以既得利益集团之强势来看,改革若想取得进一步的突破,逻辑只有一个,就是向社会再开放。只有一个开放的社会才能克服既得利益的阻力。如果民众能够掌握足够信息,能够真正参与政策制定,能够监督、制约政府以及政府官员,包括官员的升迁与任免,即使某些荒唐政策可能依然存在,但是也会大大减少,不足以危害大局了。
同时,在政府内部改革问题上,我们也可以借鉴英国的经验。1980年代,撒切尔夫人发起的新公共管理改革,在引入竞争机制的同时,严重忽视了部门间的合作与协调,造成了碎片化的制度结构,使改革陷入了困境。1997年,布莱尔上台后,大胆超越既得利益,颁布《现代化政府白皮书》,提出了建立“整体政府”的构想。其精髓在于组织结构与管理体制的内部整合和外部协作,以及相应的政府职能转变和组织文化塑造。由于切中了时弊、触及了根本,这一改革思路很快风靡整个欧美国家。
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说:“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今天,对于已经穿越30多年改革开放风雨的中国来说,又到了用足够的勇气、智慧和理性去推动新一轮改革的时候了。让我们汇入到这股澎湃的历史洪流中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