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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介绍了以潞安集团煤炭资源整合矿井监督为例,总结了工作進展与成效,研究了煤炭资源整合矿井经营管理监督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加强煤炭资源整合矿井经营管理监督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煤炭资源;整合矿井;经营管理;监督
中图分类号:TD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1
2008年山西省新一轮煤炭资源整合企业兼并重组战略决策正式实施,省属国有大型企业潞安集团作为整合主体之一,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在省内有序整合小煤矿并推进改造建设。监督工作融入了资源整合全过程,发挥了积极作用,继续加强整合矿井经营管理监督意义重大。
一、整合矿井经营管理监督工作进展与成效
潞安集团注重对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全过程开展监督,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8-2010年,围绕煤炭资源整合政策、省纪委和省国资委纪委相关纪律要求,主要开展落实政策法规、执行工作纪律、整合关键环节监督;第二阶段,2010-2013年,围绕整合矿井建设改造,主要开展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干部廉洁监督;第三阶段,2013年以来,围绕整合矿井生产运营,主要开展企业管理、经营运转和资产增值监督。
通过开展监督工作,保证了资源整合、改造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顺利推进,取得了以下初步成效。
1.管理架构基本完善。在资源整合过程中,加强协议签订、主体到位、证照办理、资金支付“四个到位”的监督,保证整合过程依法、合规进行。整合后潞安集团作为整合主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整合矿井完善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选聘配备了经理层,建立了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必备的组织机构,管理架构基本完善。
2.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按照上级对整合矿井的监督要求,建立了“整合矿井、主体矿井和集团层面”三级联动的监督体系,整合矿井配备了纪检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主体矿井矿长担任下属整合矿井的董事长,负责重大事项决策,同时明确主体矿纪委书记负责整合矿井经营管理监管工作,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工作,业务部门负责对整合矿井工作指导和业务监管。集团层面纪检监察、审计、法律、小煤矿管理中心等部门根据各自业务分工负责对整合矿井开展监督。
3.监督制度基本建立。整合矿井根据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各阶段的不同特点,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内部监督制度。负责监管整合矿井的主体矿井,建立了帮带、监管和考核整合矿井的制度。集团公司加强宏观管控,建立了基本涵盖整合矿井经营管理主要的业务监管制度。
二、整合矿井经营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整合矿井整合前、整合中和整合后都采取不同的措施强化监督,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不可否认的是对整合矿井监督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特别对整合矿井现代化改造过程及矿井投产后生产经营监督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1.侧重于夯实管理基础,监督力度不够。小煤矿整合前基本处于“多、小、散、乱”状态,管理方式十分落后,潞安集团作为整合主体接管后,重新构建管理机构,特别是按照大集团、大企业的模式规范经营管理,围绕管理基础夯实的各项工作很多,头绪很杂,调整过程较长。经过调整、充实、提高,整合矿井经营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不容忽视的是整合矿井不同程度存在,监督机构不全,人员严重缺乏,以及兼职不兼责,监督工作表面化,甚至监督工作缺位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2.侧重于建立内控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小煤矿的管理模式和国有大集团管理模式迥异,整合矿井接管后,制度建设完全是空白。潞安集团作为整合主体接管后,要求整合矿井根据集团公司制度规定和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特别是把经营管理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建章立制基础性工作得到很大进展。
3.侧重于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力度不够。整合以来,监督部门在整合前、整合中和整合后都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促进整合工作顺利推进,特别是接管后对矿井建设、经营管理做了大量监督工作,发现并整改了大量的问题。
三、加强整合矿井经营管理监督对策建议
笔者根据参与潞安集团资源整合矿井监督工作过程中的一些总结和相关案例实证研究,加强监督促进企业廉洁经营健康发展的视角,对加强整合矿井经营管理监督提出如下建议:
1.理顺管理体制。理顺管理体制,缩短管理链条,明晰管理层级,建立集团层面、二级单位、整合矿井三级管理体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监督管理体制,明确业务部门的职责和监督部门的职责,该业务管理部门干的工作业务部门管好办好,履职到位。该监督部门干的工作,监督部门负责。
2.完善监督体系。完善监督机构,集团层面建立完善经营管控监督委员会,明确负责人、牵头部门和相关成员单位,制定落实相关措施,明确委员会各个成员单位职责。完善监督内容,把整合矿井经营管理监督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监督内容,明确监督的内涵、外延,划清职权范围,确定工作责任。完善议事规则,对监督部门实行统一领导,监督部门及时向委员会领导汇报情况,加强相互协作,实现信息互通。
3.改进监督方式。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完善内控制度,实现内部自发监督。针对整合矿井点多面广的实际,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效能监察、专项审计、民意测验、干部考核等方式,考核手段体现全面性、灵活性。注重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实现动态监督,改进监督方式,不断提升监督的深度和力度。
4.加大考核力度。完善整合矿井经营管理监督考核问责制度,对于监督发现的问题,必须依据严格考核、严格落实、严肃问责,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有关单位进行奖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问题严重的依纪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通过硬制度、硬考核、硬问责这些手段,体现监督的刚性,实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以扎实的监督工作推动经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四、结语
整合矿井经营管理监督是一项全新的重要工作,责任重大。要进一步加强整合矿井经营管理监督,必须构建科学完备的整合矿井经营管理监督体系,才能在整合煤矿建设“矿务规范、项目优质、干部廉洁”的现代化好矿、强矿中发挥好监督、服务、保障作用。
参考文献:
[1]屈有明,柴智敏.浅析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J].经济师,2011(03).
[2]张帅.潞安集团煤炭资源整合与现代化矿井建设的基本方略与实践[J].中国煤炭,2011(08).
关键词:煤炭资源;整合矿井;经营管理;监督
中图分类号:TD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1
2008年山西省新一轮煤炭资源整合企业兼并重组战略决策正式实施,省属国有大型企业潞安集团作为整合主体之一,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在省内有序整合小煤矿并推进改造建设。监督工作融入了资源整合全过程,发挥了积极作用,继续加强整合矿井经营管理监督意义重大。
一、整合矿井经营管理监督工作进展与成效
潞安集团注重对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全过程开展监督,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8-2010年,围绕煤炭资源整合政策、省纪委和省国资委纪委相关纪律要求,主要开展落实政策法规、执行工作纪律、整合关键环节监督;第二阶段,2010-2013年,围绕整合矿井建设改造,主要开展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干部廉洁监督;第三阶段,2013年以来,围绕整合矿井生产运营,主要开展企业管理、经营运转和资产增值监督。
通过开展监督工作,保证了资源整合、改造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顺利推进,取得了以下初步成效。
1.管理架构基本完善。在资源整合过程中,加强协议签订、主体到位、证照办理、资金支付“四个到位”的监督,保证整合过程依法、合规进行。整合后潞安集团作为整合主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整合矿井完善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选聘配备了经理层,建立了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必备的组织机构,管理架构基本完善。
2.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按照上级对整合矿井的监督要求,建立了“整合矿井、主体矿井和集团层面”三级联动的监督体系,整合矿井配备了纪检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主体矿井矿长担任下属整合矿井的董事长,负责重大事项决策,同时明确主体矿纪委书记负责整合矿井经营管理监管工作,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工作,业务部门负责对整合矿井工作指导和业务监管。集团层面纪检监察、审计、法律、小煤矿管理中心等部门根据各自业务分工负责对整合矿井开展监督。
3.监督制度基本建立。整合矿井根据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各阶段的不同特点,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内部监督制度。负责监管整合矿井的主体矿井,建立了帮带、监管和考核整合矿井的制度。集团公司加强宏观管控,建立了基本涵盖整合矿井经营管理主要的业务监管制度。
二、整合矿井经营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整合矿井整合前、整合中和整合后都采取不同的措施强化监督,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不可否认的是对整合矿井监督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特别对整合矿井现代化改造过程及矿井投产后生产经营监督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1.侧重于夯实管理基础,监督力度不够。小煤矿整合前基本处于“多、小、散、乱”状态,管理方式十分落后,潞安集团作为整合主体接管后,重新构建管理机构,特别是按照大集团、大企业的模式规范经营管理,围绕管理基础夯实的各项工作很多,头绪很杂,调整过程较长。经过调整、充实、提高,整合矿井经营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不容忽视的是整合矿井不同程度存在,监督机构不全,人员严重缺乏,以及兼职不兼责,监督工作表面化,甚至监督工作缺位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2.侧重于建立内控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小煤矿的管理模式和国有大集团管理模式迥异,整合矿井接管后,制度建设完全是空白。潞安集团作为整合主体接管后,要求整合矿井根据集团公司制度规定和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特别是把经营管理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建章立制基础性工作得到很大进展。
3.侧重于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力度不够。整合以来,监督部门在整合前、整合中和整合后都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促进整合工作顺利推进,特别是接管后对矿井建设、经营管理做了大量监督工作,发现并整改了大量的问题。
三、加强整合矿井经营管理监督对策建议
笔者根据参与潞安集团资源整合矿井监督工作过程中的一些总结和相关案例实证研究,加强监督促进企业廉洁经营健康发展的视角,对加强整合矿井经营管理监督提出如下建议:
1.理顺管理体制。理顺管理体制,缩短管理链条,明晰管理层级,建立集团层面、二级单位、整合矿井三级管理体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监督管理体制,明确业务部门的职责和监督部门的职责,该业务管理部门干的工作业务部门管好办好,履职到位。该监督部门干的工作,监督部门负责。
2.完善监督体系。完善监督机构,集团层面建立完善经营管控监督委员会,明确负责人、牵头部门和相关成员单位,制定落实相关措施,明确委员会各个成员单位职责。完善监督内容,把整合矿井经营管理监督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监督内容,明确监督的内涵、外延,划清职权范围,确定工作责任。完善议事规则,对监督部门实行统一领导,监督部门及时向委员会领导汇报情况,加强相互协作,实现信息互通。
3.改进监督方式。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完善内控制度,实现内部自发监督。针对整合矿井点多面广的实际,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效能监察、专项审计、民意测验、干部考核等方式,考核手段体现全面性、灵活性。注重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实现动态监督,改进监督方式,不断提升监督的深度和力度。
4.加大考核力度。完善整合矿井经营管理监督考核问责制度,对于监督发现的问题,必须依据严格考核、严格落实、严肃问责,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有关单位进行奖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问题严重的依纪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通过硬制度、硬考核、硬问责这些手段,体现监督的刚性,实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以扎实的监督工作推动经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四、结语
整合矿井经营管理监督是一项全新的重要工作,责任重大。要进一步加强整合矿井经营管理监督,必须构建科学完备的整合矿井经营管理监督体系,才能在整合煤矿建设“矿务规范、项目优质、干部廉洁”的现代化好矿、强矿中发挥好监督、服务、保障作用。
参考文献:
[1]屈有明,柴智敏.浅析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J].经济师,2011(03).
[2]张帅.潞安集团煤炭资源整合与现代化矿井建设的基本方略与实践[J].中国煤炭,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