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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前都需开展实物调查工作,在此之前,需省级人民政府发布通告,禁止在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1=7。然而,政府通告发布后往往面临以下问题:一是设计优化引起的“禁而不征”问题;二是由通告时效性产生的问题。文章就此提出了对发布通告的项目应有限定、对通告时效内因土地投入的减少引起的减产给予适当的补偿以及建立实物调查成果的更新机制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