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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汕头的警政构建始终与城市发展的轨迹相同步。开埠后的汕头商业活动迅猛发展,对外侨的管理已成为警察部门的管理职能之一。涉外无小事。实际上,当时对外籍人员的管理,就包括对外国驻汕领事机构和各国侨民正当权益的保护,对在汕外籍人员的户口管理,外国洋行的营商管理、纠纷调解以及违警案件的处置等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