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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2日,云南省卫生厅、发改委、经委、监察厅、纠风办、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地方税务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省、州、市级医疗机构药房托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药房托管是进一步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行药房托管,是在保证药品质量、效率、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