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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以法律的形式保护商标专用权,是各国商标立法的宗旨,也是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核心所住。我国的商标司法工作,虽内容广泛,但中心问题就是依据商标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规范,保护国内外企业(“企业”一词在本文中代指任何从事工商活动的法人和自然人)在我国的商标专用权,制止和制裁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因此,本文打算就这方面的理论问题和技术问题开展一些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