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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京审判文献资料,在追究荒木贞夫是否在扩大“九一八”事变中负有侵略战争责任时,为了弥补证据证明力的不足,被告、检方、辩方各自以明治宪法体制的不同面相作为逻辑前提进行立论,进而得出了有关侵占东北四省责任归属的不同结论。被告荒木试图将枢密院紧急会议的国家意志最高决策权作为论证集体责任的前提,认为应该由内阁和枢密院承担集体责任。检方的立论逻辑着眼于枢密院免责基础上的军部专制,据此起诉荒木贞夫的个人责任。辩方的立证脉络建立在国务大臣单独辅弼原则基础上,认为荒木的行为是遵循外务省外交方针的结果。造成这一局面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