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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的监管制度正面临着一项重大改革,这就是按犯罪性质对在押罪犯实施分类关押、分类管理和分类教育(以下简称为“三分”工作)。司法部在河北省召开的全国“三分”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经过今后几年的规划试点和全面实施.“力争在本世纪初,使全国劳改单位基本实现按犯罪性质为主的对艰犯实施分押、分管、分教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