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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中的“”()字,罗振玉释为“騂”之本字,指出有赤色义,此后学术界一直未提出异议。罗氏考释“”字有赤色义,其说可取,但关于“”字的形义关系,未做出解说。我们考察甲骨、金文“”的字形、辞例,发现“”字在甲骨文中是“羊牛”二字合文,后演变成一个字“”;且《说文》等书,对“觲”字的解释也有值得商榷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