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认为,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失为一项有效的制度安排。但是,这项制度的设计存在缺陷,它忽视了农民家庭成员身份分化的现实,给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转变和城市化造成障碍。本文在分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中“以家庭为单位参加”的原则之后,探讨了它对我国城市化进程和社会保障制度协调发展的消极影响,并提出了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