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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在目前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争件下,取消农业户口不利于“新三农”问题和“三城”问题的解决;也无助于在城镇从业的“农民工”与当地居民在劳保福利上实现“同城待遇”;同时还会引发新的“土地改革”。因此,在目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还宜保留农业户口,但可以对落户制度进行必要的改革。待到今后条件成熟时。再行取消农业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