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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警察在查缉实战中无论使用何种武力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实施控制,都是一个完整的过程,通常情况下都要经历三个阶段,即初控期、未完全控制期和完全控制期。初控期,是指警察由准备使用武力到开始使用武力的过渡阶段;未完全控制期,是指警察已经开始使用武力对查缉目标实施控制,但还未能完全对其全面牢固控制的一个阶段;完全控制期,是指警察已经对查控目标的完全封控制服,其中的嫌疑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