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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象传》曰:'作乐崇德',《礼记·乐记》曰:'致乐治心',意为积极地传播音乐以弘扬道德,教化人深刻地感知音乐以陶冶内心.这可以视为向当下怀揣音乐梦想的莘莘学子提出的时代责任,更是向传习音乐文化的为人师者赋予的历史使命. 作为省政协委员、哈尔滨音乐学院党委书记关健同志充分诠释了这两句话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