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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我国台湾地区《图书馆法》《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等相关规定的法律保障视角,探讨图书馆为特殊残障读者提供资料搜集服务事宜.认为,从事资料征集服务的图书馆员唯有以公平、自由、适时、便利的专业理念进行图书信息的组织、整理,如此方能正确认定事实并使用相关法律规范,从而缔造一个所有读者均能够平等使用文献资源的融洽祥和的书香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