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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妹刘兰新婚不久就怀孕了。全家人高兴得不得了,忙前忙后,为孩子的优生提供服务。她肚子里的宝宝果然很争气,每次的定期检查各方面都显示正常。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有一次洗浴时,刘兰不慎让热水灌入了耳道,第二天便感觉耳部发痒发痛,半侧头部也感不适。拖了几天,症状越来越严重。五官科检查为急性中耳炎,已有化脓迹象。医生除局部给药处理外,还给她开了青霉素针剂抗感染。
可是,刘兰一家人几乎都不同意医生的处方。理由是:刘兰已怀孕5个月,根据报刊上介绍的优生知识,孕期用药有碍胎儿发育。刘兰自己也六神无主,听随丈夫把处方扔进垃圾箱。结果没几天中耳炎严重化脓,引起高烧,不得不再次就诊。此次是住院治疗,打针服药由不得家里人做主。经过一个疗程的青霉素静脉给药,才把高烧压下来。此时的表妹已精疲力竭,胃口不佳。待此病基本痊愈后再次妊娠检查中,腹中胎儿已略有发育欠佳的迹象。原本及时用药便可痊愈的小病,由于病家拒绝用药而险些伤害腹中胎儿,其中的教训是深刻的。医生说,若在高热不退的情况下继续拒绝用药,说不定真的会影响胎儿脑细胞的发育哩!
在十月怀胎的280多天里,孕妇并不都是“钢铁之躯”,有可能患上头疼脑热、肚痛拉稀以及各种不可预测的疾病。除了有些已确认为有损胎儿、不利优生的疾病,如严重病毒感染、严重脏器疾病、严重营养不良及消耗性疾病,应该人流、引产而中止怀孕外,一般性疾病还是应该及早诊治、及时对症吃药。这样才能防止病情加重而有利优生。
然而,现在有许多人将对“孕期不能随便用药”误解为“孕期不能用药”,使得一些原本通过及时、正确地用药就可以治愈的疾病丧失了治疗机会,最终拖成大病、重病。这样才真正有损腹中胎儿。就以刘兰为例,患上中耳炎,已经开始化脓,医生使用青霉素治疗,是完全正确的,完全有必要的。青霉素可以消炎抗菌,迅速控制中耳炎,使疾病痊愈。药理研究已证实,青霉素、氨苄青霉素、先锋霉素等,对胎儿没有致畸作用。相反,不早期使用青霉素族抗感染,将导致中耳炎化脓加剧和高烧不退,甚至可能发生毒血症及缺氧、休克。这样不但会造成胎儿先天异常,更可能因此而流产、早产或胎死腹中。
“孕期恐药症”的形成,是一个心理问题。在临床上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孕妇患上了某些并非肯定有碍胎儿发育的一般性疾病,如腹泻、外伤、咳嗽、便秘等,已经引起一定程度的身体不适,也曾产生过求医寻药的想法,但囿于“孕期不能吃药”的固执观念,最终放弃了药物治疗。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一种不理智的表现。如果再加上丈夫和家人的暗示和误导,则表现得更为固执。当然,由此而造成的后果,也就更为严重了。
应当承认,孕期头三个月,胎儿体内细胞高度分化,各器官和系统正处于初步形成时期,因而对药物特别敏感。如若误用药物,即可致畸。即使在孕后三个月到分娩期,胎儿脑部和泌尿系统的细胞仍处在继续分化状态,仍保持着对药物致畸因子的敏感性。所以,孕期内不能随意服药是一个总的原则。但是,如果孕妇生了病又不及时正确地用药治疗,也会导致母体和胎儿损伤。这就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孕期不能随意服药,也不能完全禁止服药。根据具体情况处理问题,才是有利优生的科学方法。
目前已知的孕期禁用药有反应停、四环素族药、庆大霉素类耳毒性药物、己烯雌酚、磺胺类药物、某些解热镇痛药物及镇静类药物等。也有实验证实了很多药物并不会对胎儿产生负面影响,如青霉素类药物、维生素类药物、促消化类药物、某些止咳药物以及不具毒副作用的中药。孕期用药确实应当慎之又慎。至于孕妇患病后该不该用药及该用什么药,应当由有经验的医师来决定。孕妇及其家人切不可固执己见。
可是,刘兰一家人几乎都不同意医生的处方。理由是:刘兰已怀孕5个月,根据报刊上介绍的优生知识,孕期用药有碍胎儿发育。刘兰自己也六神无主,听随丈夫把处方扔进垃圾箱。结果没几天中耳炎严重化脓,引起高烧,不得不再次就诊。此次是住院治疗,打针服药由不得家里人做主。经过一个疗程的青霉素静脉给药,才把高烧压下来。此时的表妹已精疲力竭,胃口不佳。待此病基本痊愈后再次妊娠检查中,腹中胎儿已略有发育欠佳的迹象。原本及时用药便可痊愈的小病,由于病家拒绝用药而险些伤害腹中胎儿,其中的教训是深刻的。医生说,若在高热不退的情况下继续拒绝用药,说不定真的会影响胎儿脑细胞的发育哩!
在十月怀胎的280多天里,孕妇并不都是“钢铁之躯”,有可能患上头疼脑热、肚痛拉稀以及各种不可预测的疾病。除了有些已确认为有损胎儿、不利优生的疾病,如严重病毒感染、严重脏器疾病、严重营养不良及消耗性疾病,应该人流、引产而中止怀孕外,一般性疾病还是应该及早诊治、及时对症吃药。这样才能防止病情加重而有利优生。
然而,现在有许多人将对“孕期不能随便用药”误解为“孕期不能用药”,使得一些原本通过及时、正确地用药就可以治愈的疾病丧失了治疗机会,最终拖成大病、重病。这样才真正有损腹中胎儿。就以刘兰为例,患上中耳炎,已经开始化脓,医生使用青霉素治疗,是完全正确的,完全有必要的。青霉素可以消炎抗菌,迅速控制中耳炎,使疾病痊愈。药理研究已证实,青霉素、氨苄青霉素、先锋霉素等,对胎儿没有致畸作用。相反,不早期使用青霉素族抗感染,将导致中耳炎化脓加剧和高烧不退,甚至可能发生毒血症及缺氧、休克。这样不但会造成胎儿先天异常,更可能因此而流产、早产或胎死腹中。
“孕期恐药症”的形成,是一个心理问题。在临床上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孕妇患上了某些并非肯定有碍胎儿发育的一般性疾病,如腹泻、外伤、咳嗽、便秘等,已经引起一定程度的身体不适,也曾产生过求医寻药的想法,但囿于“孕期不能吃药”的固执观念,最终放弃了药物治疗。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一种不理智的表现。如果再加上丈夫和家人的暗示和误导,则表现得更为固执。当然,由此而造成的后果,也就更为严重了。
应当承认,孕期头三个月,胎儿体内细胞高度分化,各器官和系统正处于初步形成时期,因而对药物特别敏感。如若误用药物,即可致畸。即使在孕后三个月到分娩期,胎儿脑部和泌尿系统的细胞仍处在继续分化状态,仍保持着对药物致畸因子的敏感性。所以,孕期内不能随意服药是一个总的原则。但是,如果孕妇生了病又不及时正确地用药治疗,也会导致母体和胎儿损伤。这就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孕期不能随意服药,也不能完全禁止服药。根据具体情况处理问题,才是有利优生的科学方法。
目前已知的孕期禁用药有反应停、四环素族药、庆大霉素类耳毒性药物、己烯雌酚、磺胺类药物、某些解热镇痛药物及镇静类药物等。也有实验证实了很多药物并不会对胎儿产生负面影响,如青霉素类药物、维生素类药物、促消化类药物、某些止咳药物以及不具毒副作用的中药。孕期用药确实应当慎之又慎。至于孕妇患病后该不该用药及该用什么药,应当由有经验的医师来决定。孕妇及其家人切不可固执己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