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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寻找有效途径、改善制度供给,考察政府工程投标资格预审的担保基础和多国惯例,简述并比较新加坡和香港的政府工程牌照制度,肯定中国实践探索的合法性。指出公共工程的业主全面实行投标资格预审是承包商预选的主要基础,应当重点解决资格预审的考核评价方法的科学性、可靠性和便利性,更加有意识地研究和借鉴新加坡的数字化评价框架等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