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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当代设计而言,除了“以人为本”,还应充分考虑到人与自然和生态的关系,不能仅从设计的使用和服务出发,还要从自然和生态出发,达到和谐共生的设计理念。本文从《老子》的思想引申出其天人合一、和谐共生的设计思想及造物原则,希望能挖掘《老子》中朴素的设计思想,并用以指导今天的设计。
【关键词】老子,现代设计,和谐共生
【中图分类号】J0-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074(2009)02-0104-01
老子是春秋时期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中国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他的哲学的核心思想是“道生万物”的宇宙生成说,把宇宙看成一个自然产生、自然演变的过程,天地万物是依照自然规律发展变化的,而“道”就是世界的本源。人类自产生以来就不断探索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道”,在现代设计中也要遵循设计之道。
1天人合一的设计思想
由于老子认为纯自然的状态是人类理想的状态,自然无为的原则是治理国家社会,使社会摆脱文明带来的种种灾难的惟一有效的途径,因此老子就把“无为而无不为”的观念提升到了支配整个宇宙的高度,并依据古代已取得的自然科学知识,予以哲学的评论,并得出他所谓的“道”。道所具有的根本特性不是别的,正是“无为而无不为”。而老子的“无为而无不为”这一观念,并非完全是主觀臆想的产物,而是在对人事和自然观察的基础上得来的。大自然中一切事物的产生变化都是无意识、无目的的,但其结果却又都合乎某种目的。自然并没有有意识地去追求什么、达到什么,但却在无形中达到了一切,成就了一切。“无为而无不为”作为老子哲学的根本原则,包含着对规律和目的、必然和自由相互关系的理解,人如果采取“无为”的态度去对待一切,处处顺应自然的要求“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第六十四章),不背离自然规律去追求自己的目的,就能达到一切目的。将自然条件同人工技艺完美地结合起来才能创造出优良的器物,这是造物设计的重要原则,是老子天人合一思想的体现,是天人合一的艺术境界。当代设计更应充分考虑到人与自然和生态的关系,不能仅从设计的使用和服务出发,即所谓的“以人为本”,还要从自然和生态出发,才能达到和谐共生的设计理念。著名设计师赖特的“流水山庄”别墅就是经典的一个设计案例。它曾经在1958年被《住宅与家》杂志评为“当今世界最著名住宅”,而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做到了设计和自然的完美结合。“他将外边的环境引入住宅,同时又把住宅内部延伸到室外,他用粗糙的石墙和石板来完成室内,以使整个空间看起来像一座山洞的内部”,达到了人类生活和自然的完美融合。
2和谐共生的设计思想
老子所谓“大巧若拙”(《老子》第四十五章)的说法,本是为了说明“道”的自然无为而举的一个例证。在老子看来,真的巧并不在于违背自然规律去卖弄自己的聪明,而在于处处顺应自然规律,在这种顺应之中使自己的目的自然而然地实现。宋代苏辙在解释“大巧若拙”时说:“巧而不拙,其巧必劳,付物自然,虽拙而巧。”(见《老子本义》所引)这就符合了老子的意思。老子的这种意思,本是为了说明“无为而无不为”的道理,但它恰好又说出了一切成功的艺术创造所具有的特征。一切艺术家的杰作,一方面是艺术家创造出来的,另一方面却又处处显得浑然天成、不可移易,没有人工造作的痕迹。也就是说,艺术家的作品,既是处处合乎目的的,没有丝毫遗憾,同时又是合乎自然规律的,没有任何违背规律的人为的东西。这种合目的与合规律的高度统一,就是人们所谓的“自然天成,巧夺天工”,亦即老子所谓的“大巧”。而这种“大巧”的实现,正是一种艺术和审美的境界,是审美与设计的境界。这在我国古代的造物设计中处处得以体现,且有大量文献记载,如《考工记》、《长物志》、《园冶》等,对于现代设计而言,具有方法论的指导意义和实践意义。在老子看来“道”的作用是自然的,没有一件事物不是它的所为。对万物的成长,它不强制、不干涉,顺其自然。“道”虽利于万物,却不与万物相争,不把万物据为己有,不以为是自己的功劳,也不以万物的主宰自居。这一点与当代设计所提倡的和谐共生思想是一致的,与“以人为本”的设计思想相比,它向前迈了一大步。设计并不能只考虑到人自己的需求,而应考虑到与自然、动物、植物和谐共生。地球不仅仅是人类的,它属于地球上的一切生物。因此,当今设计思想中的“和谐共生”与《老子》的思想不谋而合。
3以和为美
中国古代哲人,极其明确地认定,大自然及人类社会按其本性来说是和谐的,而最高意义上的美,就在这种和谐之中。从对立统一中去找寻“和”,去找寻“美”。从美的合规律性方面看,事物的合规律性是不论事物的表现如何复杂,归结到一点,都离不开各种对立因素的相互渗透和统一。从美的合目的性方面看,所谓合目的性的达到,又要使各种对立因素达到恰好符合人的目的、理想的统一。正因如此,以“和”为美的中国古代美学,要求把对立因素统一起来,并且要求达到一种没有太过或不及的思想状态。《老子》一书中有着大量的矛盾概念,诸如:贵贱、祸福、美丑、善恶、生死、上下、大小、主客、先后、反正、难易、轻重、静躁、古今、阴阳、盈虚、有无等等。老子认为这些矛盾是对立的,又是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的,在对立中达到统一,这对现代设计中的简约设计和奢华设计也有积极的指导意义。《老子》中关于“和”的观念,虽然是朴素的,但有着深广的含义和内容,它不但包含了美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素朴概念,而且把这个统一同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统一紧密地联系起来。
老子的思想对中国文化和思想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对当代设计也具有指导意义。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道”之理广为传播,让所有的设计人员也能懂得什么是设计上的“天人合一”,“和谐共生”并理性地遵循“道”的轨迹。只有这样,人类才能为自身设计出种种良性生存方式,使人类文明的整体过程能够在内涵上得到丰富并在整体上得以延长。
4参考文献
[1]李德超.设计美学[M].合肥:安徽美术出版社,2004
【关键词】老子,现代设计,和谐共生
【中图分类号】J0-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074(2009)02-0104-01
老子是春秋时期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中国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他的哲学的核心思想是“道生万物”的宇宙生成说,把宇宙看成一个自然产生、自然演变的过程,天地万物是依照自然规律发展变化的,而“道”就是世界的本源。人类自产生以来就不断探索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道”,在现代设计中也要遵循设计之道。
1天人合一的设计思想
由于老子认为纯自然的状态是人类理想的状态,自然无为的原则是治理国家社会,使社会摆脱文明带来的种种灾难的惟一有效的途径,因此老子就把“无为而无不为”的观念提升到了支配整个宇宙的高度,并依据古代已取得的自然科学知识,予以哲学的评论,并得出他所谓的“道”。道所具有的根本特性不是别的,正是“无为而无不为”。而老子的“无为而无不为”这一观念,并非完全是主觀臆想的产物,而是在对人事和自然观察的基础上得来的。大自然中一切事物的产生变化都是无意识、无目的的,但其结果却又都合乎某种目的。自然并没有有意识地去追求什么、达到什么,但却在无形中达到了一切,成就了一切。“无为而无不为”作为老子哲学的根本原则,包含着对规律和目的、必然和自由相互关系的理解,人如果采取“无为”的态度去对待一切,处处顺应自然的要求“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第六十四章),不背离自然规律去追求自己的目的,就能达到一切目的。将自然条件同人工技艺完美地结合起来才能创造出优良的器物,这是造物设计的重要原则,是老子天人合一思想的体现,是天人合一的艺术境界。当代设计更应充分考虑到人与自然和生态的关系,不能仅从设计的使用和服务出发,即所谓的“以人为本”,还要从自然和生态出发,才能达到和谐共生的设计理念。著名设计师赖特的“流水山庄”别墅就是经典的一个设计案例。它曾经在1958年被《住宅与家》杂志评为“当今世界最著名住宅”,而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做到了设计和自然的完美结合。“他将外边的环境引入住宅,同时又把住宅内部延伸到室外,他用粗糙的石墙和石板来完成室内,以使整个空间看起来像一座山洞的内部”,达到了人类生活和自然的完美融合。
2和谐共生的设计思想
老子所谓“大巧若拙”(《老子》第四十五章)的说法,本是为了说明“道”的自然无为而举的一个例证。在老子看来,真的巧并不在于违背自然规律去卖弄自己的聪明,而在于处处顺应自然规律,在这种顺应之中使自己的目的自然而然地实现。宋代苏辙在解释“大巧若拙”时说:“巧而不拙,其巧必劳,付物自然,虽拙而巧。”(见《老子本义》所引)这就符合了老子的意思。老子的这种意思,本是为了说明“无为而无不为”的道理,但它恰好又说出了一切成功的艺术创造所具有的特征。一切艺术家的杰作,一方面是艺术家创造出来的,另一方面却又处处显得浑然天成、不可移易,没有人工造作的痕迹。也就是说,艺术家的作品,既是处处合乎目的的,没有丝毫遗憾,同时又是合乎自然规律的,没有任何违背规律的人为的东西。这种合目的与合规律的高度统一,就是人们所谓的“自然天成,巧夺天工”,亦即老子所谓的“大巧”。而这种“大巧”的实现,正是一种艺术和审美的境界,是审美与设计的境界。这在我国古代的造物设计中处处得以体现,且有大量文献记载,如《考工记》、《长物志》、《园冶》等,对于现代设计而言,具有方法论的指导意义和实践意义。在老子看来“道”的作用是自然的,没有一件事物不是它的所为。对万物的成长,它不强制、不干涉,顺其自然。“道”虽利于万物,却不与万物相争,不把万物据为己有,不以为是自己的功劳,也不以万物的主宰自居。这一点与当代设计所提倡的和谐共生思想是一致的,与“以人为本”的设计思想相比,它向前迈了一大步。设计并不能只考虑到人自己的需求,而应考虑到与自然、动物、植物和谐共生。地球不仅仅是人类的,它属于地球上的一切生物。因此,当今设计思想中的“和谐共生”与《老子》的思想不谋而合。
3以和为美
中国古代哲人,极其明确地认定,大自然及人类社会按其本性来说是和谐的,而最高意义上的美,就在这种和谐之中。从对立统一中去找寻“和”,去找寻“美”。从美的合规律性方面看,事物的合规律性是不论事物的表现如何复杂,归结到一点,都离不开各种对立因素的相互渗透和统一。从美的合目的性方面看,所谓合目的性的达到,又要使各种对立因素达到恰好符合人的目的、理想的统一。正因如此,以“和”为美的中国古代美学,要求把对立因素统一起来,并且要求达到一种没有太过或不及的思想状态。《老子》一书中有着大量的矛盾概念,诸如:贵贱、祸福、美丑、善恶、生死、上下、大小、主客、先后、反正、难易、轻重、静躁、古今、阴阳、盈虚、有无等等。老子认为这些矛盾是对立的,又是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的,在对立中达到统一,这对现代设计中的简约设计和奢华设计也有积极的指导意义。《老子》中关于“和”的观念,虽然是朴素的,但有着深广的含义和内容,它不但包含了美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素朴概念,而且把这个统一同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统一紧密地联系起来。
老子的思想对中国文化和思想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对当代设计也具有指导意义。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道”之理广为传播,让所有的设计人员也能懂得什么是设计上的“天人合一”,“和谐共生”并理性地遵循“道”的轨迹。只有这样,人类才能为自身设计出种种良性生存方式,使人类文明的整体过程能够在内涵上得到丰富并在整体上得以延长。
4参考文献
[1]李德超.设计美学[M].合肥:安徽美术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