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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国家新时期水利方针、政策,把水资源管理作为水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重视开发、利用,更加注重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通过强化领导、依法治水、实施举措、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实现了管理水平有提高、节约保护有发展、水政执法有加强,为建设节水型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促进了我县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2000年我县被评为全省“三五”普法标兵单位,2005年被评为双鸭山市先进普法办,从1997年开始曾9次被省、市水利部门授予“水资源管理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