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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近日收到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津发改投资[2011]942号),公司“高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产业化”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710万元人民币。目前,该笔款项已划入公司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管理,专款专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该笔款项将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结转,获得该笔政府补助对公司2011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该笔款项将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结转,获得该笔政府补助对公司2011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