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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日,是《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正式施行的第一q一天,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当日,集团公司在东花坛、西关、火车站西广场、上海市场、南昌路丹尼斯公交站点设立了5个《条例》宣传站,公司领导及两级机关工作人员放弃新年第一天的休息时间,向过往行人及乘客发放《条例》宣传手册,为《条例》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