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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着“中国第一考”之称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中国独有的一项考试制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为希望接受高等教育的群体,尤其是困难人群提供了受教育的机会。从1981年到2011年,自学考试在中国已走过了30年的风雨历程。它让无数没能跨进大学校门享受高等教育的人们圆了自己的大学梦,培养了数以百万计的专业急需人才。从创办之初解决干部学历达标问题,到上个世纪90年代解决高考落榜生深造问题,再到现在解决低学历者就业问题,直到解决终身教育、继续教育问题,中国的自考之路虽然走得曲折,但却非常成功。
2011年12月24日召开的全国继续教育工作会议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30周年纪念大会,据相关领导宣布,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30年来,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人才。其中,学历教育部分累计考生人数5579万人(不计重复),参加考试达2.17亿人次;累计报考科次约5.09亿;累计培养本、专科毕业生1050余万人;非学历教育累计参加考试5739万人次,约有2000万人获得各类证书。
自学考试既是一种学历考试制度,也是一种中国特色高等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和教育形式之一,它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
自考形式的开放性
一方面,自学考试是国家考试所提供的“立交桥”,即可以与各种教育机构的教学乃至个人自学有机衔接。其国家授权的唯一性和权威性,将各行各业的在职培训及各种职业资格证书纳入国家考试体系统一管理,从而将无序的、分散的、非正规的社会教育纳入正规的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的体系之中。另一方面,每个公民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教育需求和具体条件选择适当的教育形式和教育机构接受教育并参加考试,从而使自己的学习成果和技能得到及时考核和记录,并被社会所承认。
自考制度的公平性
我国自学考试没有入学门槛,直接通过考试就可以取得文凭证书,以“国家考试贯穿始终、考试环节科学公正”的制度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以“开放、灵活、节约、效率”的考试特色给人们提供了多样化、多渠道的平等学习机会。此外,自学考试教育还是高等教育通向农村、缩小城乡差异的有效途径。自考生源群体多半来自农村和贫寒家庭,其职业构成半数为农民、工人和待业人员。可以说,这种教育方式满足了社会低阶层群体的学习需求。
自考功能的多样性
经过30年的发展,自学考试的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专业设置内容广泛,开展了各类培训和专业证书考试,毕业周期短,可容量大,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急需的人才。此外,还建立了开放式的社会助学网络,为农村地区考生和弱势群体提供学习便利。
30年来,自学考试制度弘扬了中华民族勤奋好学的优良传统,对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学习热情,提倡奋发有为、刻苦学习的精神,对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自考推进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建设我国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以首届全国十佳自考生为例:
身为农民的杨晓宇,自考企业管理专业本科毕业。他带领乡亲科学经营,带领农民发家致富,先后获得“感动抚顺十大人物”“辽宁省星火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安徽省蚌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的尹波,自考计算机应用专业本科毕业,在职硕士生,曾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多项荣誉,受到吴邦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中大队女子中队警官张晓玲,自考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毕业,曾荣获山东省“十大女警官”“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她还受到胡锦涛总书记的亲切接见。
颜晓华原为湖北省洪湖市府场镇码头村农民,自考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他15岁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退学,16岁从事种地、养猪等劳动。在城市打工期间,19岁的他参加了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助学班学习,2007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取湖北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扎西桑珠自考藏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撰写教学论文10余篇,出版译著8部,其中一部获自治区二等奖。他多次被评为“自治区优秀教师”,2007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
郭晖12岁时因为误诊延误治疗导致高位截瘫。她凭坚强的毅力,克服重重困难,靠自学读完了初、高中课程,完成了英语自考专科、本科学业,2002年获山东大学英语硕士学位。2003年,她考入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攻读博士学位,是北大历史上第一位残疾女博士生。
值得一提的是,自学考试文凭早已为包括美、英、法、日本等23个国家所承认,而且这种认可包括学历互认和学分互认。2006年,江西省竟有134名研究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有5000多名普通本科学历者报考自考第二本科专业考试。自学考试像一块磁石,吸引着千千万万有志于学习的人们。考生们之所以钟情于自学考试,不是因为这里的学分好混,文凭好拿,而是看好自学考试的质量和信誉。
自学考试一直在不断探索中前行。2000年是自学考试的最高峰,多年来每年报考人数达1400万人次。但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自学考试已辉煌不再,发展势头受阻。
在2011年的“全国两会”期间,著名教育家刘道玉先生在其发表的《彻底整顿高等教育十意见书》中提到:“自学考试仍然沿袭了普通学历教育,助长了唯学历论,除具有学历统计的意义外,并不能达到真正提高人们技术和能力的目的。而且,许多人的工作和所学的专业完全不搭界,什么容易就拿什么文凭,造成了某些文凭泛滥。”为此,刘先生甚至提出了应取消自学考试的激进见解。
考生源数量和考试质量呈下降局势
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之初,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对高等教育学历的需求,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奠定了其日后的发展方向。所以,无论是个人、学校,还是国家,都把学历教育考试作为自学考试的重点。主管部门考试设计以学历教育为主,考生参加自学考试以获得文凭为目的。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实行劳动准入的行业增多,较高层次的技术型、应用型人才成为需求热点,学历文凭不再成为就业的“资格证”,各种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不断升温,以获得学历文凭为主要教育目的的自学考试的局限性日益凸显。但自学考试却没有因此而做出应有的改变,这也造成了当今自学考试的尴尬局面。从2002年开始,自考生源数量和考试质量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1999年大学扩招以来,高中毕业生的升学率由不到20%迅速上升到60%以上,有些地区甚至达到70%。高考落榜考生也并非只有自学考试这一条求学之路。民营教育办学灵活,与企业和区域经济联系紧密,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更新及时,订单式人才培养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广播电视大学实行免试入学,各种远程网络教育机构更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成人高等教育则采用先入学后考试的招生办法,且入学门槛极低。虽然这些教育方式取得的学历社会认可度不如自学考试文凭,但学生容易毕业。人们选择的日趋多样化,给自学考试制度带来了强烈冲击。
多年来,一些困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负面事件也愈演愈烈。其中,最令人关注的是各种层出不穷的违规舞弊事件。从一开始的抄袭夹带,慢慢演变为捉刀代笔,不惜重金雇佣“枪手”。从以前的个人单枪匹马、铤而走险,渐渐转化为整个考场甚至整个考点的群体型协同作弊案件。考试贿赂以及考题买卖等严重违法犯罪的事情也不断出现。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有一年的自考法律专业的7门课中有5门泄题,试题以每套100元的价格公开在网上叫卖。
社会质疑自学考试文凭
与其他高等教育形式相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无论在生源、师资、办学等各方面均处于高等教育金字塔的底部,因办学层次落后导致毕业生社会认同度低。
受社会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目前社会各界对自学考试所获得的文凭仍然抱有普遍质疑的态度。上正规大学,拿正规学历文凭,仍被大家视为唯一合理合法的高等教育方式,而自学考试始终被绝大多数人看作一种“旁门左道”。可以说,这些主观方面的社会不利因素也影响着人们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判断和选择。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文凭越来越不予认可,自考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往往四处碰壁,苦不堪言。比如,学校招聘教职员工,绝大多数高校招聘的第一个基本条件便是:毕业于正规全日制高等院校。有的学校还特别注明——不招收成人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公开对自学考试文凭的合法性和含金量表示不信任。据新浪网考试频道调查显示,超过90%的网友认为社会上对自学考试毕业生存在歧视。
“用人单位只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我拿着自考文凭去应聘,经常碰壁。”前不久,自考求职者小牛向有关媒体诉说心中的苦闷。小牛来自江西省,今年25岁,4年前高考落榜后,参加了北京市的自学考试,去年取得了行政管理本科文凭。满以为有了本科文凭,找工作就容易了。可谁想到,从去年7月起,他不断外出找工作,可每到招聘会,拿出自考本科文凭,招聘负责人都会抱歉地对他说:“不好意思,我们只招全日制的高校毕业生。”就这样,时至今日,他仍没有找到自己心仪的工作。小牛对此不解:国家都承认自考文凭,用人单位为什么要歧视自考生呢?其实,面临文凭歧视尴尬境地的自考毕业生,比比皆是。
自学考试制度本身有着先天不足
现代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自学考试能否顺应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的时代需要,及时完善自己的运行体制,特别是强化管理手段的信息化,推动服务体系和助学体系的网络化建设等等,都是其健康发展的前提。
重应试教育、轻视能力素质培养是自学考试的一大制度缺陷。自学考试的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普教化倾向严重。上世纪末引以自豪的统一性要求(统一计划、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在新形势下没有与时俱进、变革创新,以至于其在适应性和针对性上乏善可陈。自考专业和课程变更程序复杂,教学计划和课程结构僵化,教材、教学大纲及学习参考资料内容陈旧落后等现象普遍存在。实践性环节薄弱,人才培养特色不鲜明,离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越来越远,与当前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趋势格格不入。这样的现实,严重制约了自学考试的发展。
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三结合的教育形式,三者缺一不可。上世纪末,自考助学曾遍及城乡,建立了广泛、开放的自考社会助学服务体系,为推进继续教育,建立学习型的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助学机构鱼龙混杂,缺乏规范,有的还急功近利,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助考不助学,只强调课程学习而忽视素质教育,导致自学考试偏离了宗旨,弱化了自身的教育功能。社会助学不力使得自学困难,考生没信心,考试合格率低。
当今,由于技术更新对岗位内涵及外延的巨大影响,以及经济全球化导致的世界各国经济结构的发展与变化,使得新岗位和新技能不断涌现,从业者面临的环境压力急剧加大。人们只有通过不间断学习才能跟上时代步伐,适应转岗或再就业的要求。同时,由于物质生活的改善和休闲时间的增加,人们希望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技能,以完善自身,并增强自己对未来世界的适应能力。因此,从业人员主动“跳槽”或被动转岗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这为自学考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和发展纲要》的要求,自学考试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即将自学考试这种考试教育形式,引导到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的轨道上来。终身教育是面对所有社会成员的一种教育,是以加强人力资源的能力建设为重点的一种教育形式。以终身教育为己任,是寻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的新出路。综合教育界有关专家、学者的见解,自学考试以终身教育为己任,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
模式创新:以终身教育为己任
终身教育是大势所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一种有中国特色的教育实践,无疑为实现终身教育提供了有效途径。当人们的生存、发展条件发生变化,形成知识更新、素质提升、技能强化等方面的需求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是大面积、高效率解决这些问题的主要路径。因此,适应终身教育的发展趋势,应不断创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模式,使其与人们不断发展变化的教育需求相适应。
从当前的教育需求看,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大部分是为了提高自己的职业能力,以适应工作的需要。因此,自学考试要根据终身教育的主要特征,以培养应用型和复合型的人才为重点,适时调整专业结构,拓展培养口径,从按专业规格化的统一培养转变为因材施教的多样性培养,从以知识传授为主的培养转变为知识、能力和素质相统一的综合性培养。专业设置要有针对性,应充分采用专业培训、社会实践和情感体验等方式,尽可能达到短、平、快的效果。在课程结构上应进一步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突出应用性和技能性,使其更贴近岗位和行业的实际需求。同时,考试要重视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的考核,考试的标准要从知识定向转变为能力定向,考试的形式要逐渐增加过程性评价。 制度调整:建立自学考试支撑体系
自学考试的进一步发展,迫切需要一个由法规制度提供的与之相适应的稳定的制度环境。由于助学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内容繁多,要建立省市县(区)多级管理体系进行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以制度来保障其健康、有序发展。自学考试必须体现更加灵活、开放、实用和宽口径的特点,建立一个更加灵活、更具实用性的课程体系,建立自考课程超市,实行完全学分制,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需求。
积极推进自学考试向农村延伸。自考作为一种开放、灵活、经济的教育形式,向农村延伸不仅是其在报考规模萎缩等发展困境下谋求发展空间的需要,而且也符合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为农村和农业现代化培养专门应用型人才的要求。自考向农村延伸需突出自考多元的功能定位,明确其潜在的考生群体,加大与农业有关的专业和课程建设。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助学体制和管理体制,为农村考生服务。
加强自学考试与职业教育的融合,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在学历教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和非学历教育中,突出以职业教育为主体,通过强化实践环节和课目中的实践内容等途径培养面向基层的职业型实用人才。
结合自考发展与改革现状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条例》,赋予其更高的法律效力,进一步明确考生、主考院校、主管部门与社会用人单位的权责。在自考转型过程中,政府应利用其政策工具进一步加强宏观引导和政策支持。
整体优化:实现自学考试良性发展
加强宣传力度,特别是要面向城镇中低社会阶层和农村进行广泛、深入宣传,不断扩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大力开展社会助学,积极完善社会助学体系。要从全面提高自考毕业生素质,为构建学习型社会以及和谐型社会服务的高度来认识社会助学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应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公民等对自学者开展助学活动,要热情帮助,积极扶持。教育主管部门应对社会助学行使监督功能,建立健全管理机构,为实施全面素质教育提供组织保障。
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教育格局和相互沟通、交叉互补的教育模式。通过课程衔接、学分互认、功能互补、专业共建等方式和途径,实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其他教育形式的资源共享。
积极开展非学历证书教育。建立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办学机制,逐步实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部门行业的岗位资格证书、劳动技能证书等非学历岗位培训的沟通和衔接,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培育新的参考对象。
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人事制度的改革深化,人们为适应生存求学深造、提高学历层次、获得新的专业技能的愿望和要求比其他任何时候都更为强烈。要在稳步发展专科教育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专升本、高起本教育,逐步开展本科后继续教育和更新知识与技能的短期培训,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学习型社会终身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
2011年12月24日召开的全国继续教育工作会议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30周年纪念大会,据相关领导宣布,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30年来,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人才。其中,学历教育部分累计考生人数5579万人(不计重复),参加考试达2.17亿人次;累计报考科次约5.09亿;累计培养本、专科毕业生1050余万人;非学历教育累计参加考试5739万人次,约有2000万人获得各类证书。
自学考试既是一种学历考试制度,也是一种中国特色高等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和教育形式之一,它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
自考形式的开放性
一方面,自学考试是国家考试所提供的“立交桥”,即可以与各种教育机构的教学乃至个人自学有机衔接。其国家授权的唯一性和权威性,将各行各业的在职培训及各种职业资格证书纳入国家考试体系统一管理,从而将无序的、分散的、非正规的社会教育纳入正规的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的体系之中。另一方面,每个公民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教育需求和具体条件选择适当的教育形式和教育机构接受教育并参加考试,从而使自己的学习成果和技能得到及时考核和记录,并被社会所承认。
自考制度的公平性
我国自学考试没有入学门槛,直接通过考试就可以取得文凭证书,以“国家考试贯穿始终、考试环节科学公正”的制度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以“开放、灵活、节约、效率”的考试特色给人们提供了多样化、多渠道的平等学习机会。此外,自学考试教育还是高等教育通向农村、缩小城乡差异的有效途径。自考生源群体多半来自农村和贫寒家庭,其职业构成半数为农民、工人和待业人员。可以说,这种教育方式满足了社会低阶层群体的学习需求。
自考功能的多样性
经过30年的发展,自学考试的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专业设置内容广泛,开展了各类培训和专业证书考试,毕业周期短,可容量大,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急需的人才。此外,还建立了开放式的社会助学网络,为农村地区考生和弱势群体提供学习便利。
30年来,自学考试制度弘扬了中华民族勤奋好学的优良传统,对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学习热情,提倡奋发有为、刻苦学习的精神,对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自考推进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建设我国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以首届全国十佳自考生为例:
身为农民的杨晓宇,自考企业管理专业本科毕业。他带领乡亲科学经营,带领农民发家致富,先后获得“感动抚顺十大人物”“辽宁省星火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安徽省蚌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的尹波,自考计算机应用专业本科毕业,在职硕士生,曾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多项荣誉,受到吴邦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中大队女子中队警官张晓玲,自考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毕业,曾荣获山东省“十大女警官”“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她还受到胡锦涛总书记的亲切接见。
颜晓华原为湖北省洪湖市府场镇码头村农民,自考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他15岁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退学,16岁从事种地、养猪等劳动。在城市打工期间,19岁的他参加了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助学班学习,2007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取湖北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扎西桑珠自考藏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撰写教学论文10余篇,出版译著8部,其中一部获自治区二等奖。他多次被评为“自治区优秀教师”,2007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
郭晖12岁时因为误诊延误治疗导致高位截瘫。她凭坚强的毅力,克服重重困难,靠自学读完了初、高中课程,完成了英语自考专科、本科学业,2002年获山东大学英语硕士学位。2003年,她考入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攻读博士学位,是北大历史上第一位残疾女博士生。
值得一提的是,自学考试文凭早已为包括美、英、法、日本等23个国家所承认,而且这种认可包括学历互认和学分互认。2006年,江西省竟有134名研究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有5000多名普通本科学历者报考自考第二本科专业考试。自学考试像一块磁石,吸引着千千万万有志于学习的人们。考生们之所以钟情于自学考试,不是因为这里的学分好混,文凭好拿,而是看好自学考试的质量和信誉。
自学考试一直在不断探索中前行。2000年是自学考试的最高峰,多年来每年报考人数达1400万人次。但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自学考试已辉煌不再,发展势头受阻。
在2011年的“全国两会”期间,著名教育家刘道玉先生在其发表的《彻底整顿高等教育十意见书》中提到:“自学考试仍然沿袭了普通学历教育,助长了唯学历论,除具有学历统计的意义外,并不能达到真正提高人们技术和能力的目的。而且,许多人的工作和所学的专业完全不搭界,什么容易就拿什么文凭,造成了某些文凭泛滥。”为此,刘先生甚至提出了应取消自学考试的激进见解。
考生源数量和考试质量呈下降局势
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之初,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对高等教育学历的需求,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奠定了其日后的发展方向。所以,无论是个人、学校,还是国家,都把学历教育考试作为自学考试的重点。主管部门考试设计以学历教育为主,考生参加自学考试以获得文凭为目的。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实行劳动准入的行业增多,较高层次的技术型、应用型人才成为需求热点,学历文凭不再成为就业的“资格证”,各种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不断升温,以获得学历文凭为主要教育目的的自学考试的局限性日益凸显。但自学考试却没有因此而做出应有的改变,这也造成了当今自学考试的尴尬局面。从2002年开始,自考生源数量和考试质量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1999年大学扩招以来,高中毕业生的升学率由不到20%迅速上升到60%以上,有些地区甚至达到70%。高考落榜考生也并非只有自学考试这一条求学之路。民营教育办学灵活,与企业和区域经济联系紧密,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更新及时,订单式人才培养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广播电视大学实行免试入学,各种远程网络教育机构更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成人高等教育则采用先入学后考试的招生办法,且入学门槛极低。虽然这些教育方式取得的学历社会认可度不如自学考试文凭,但学生容易毕业。人们选择的日趋多样化,给自学考试制度带来了强烈冲击。
多年来,一些困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负面事件也愈演愈烈。其中,最令人关注的是各种层出不穷的违规舞弊事件。从一开始的抄袭夹带,慢慢演变为捉刀代笔,不惜重金雇佣“枪手”。从以前的个人单枪匹马、铤而走险,渐渐转化为整个考场甚至整个考点的群体型协同作弊案件。考试贿赂以及考题买卖等严重违法犯罪的事情也不断出现。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有一年的自考法律专业的7门课中有5门泄题,试题以每套100元的价格公开在网上叫卖。
社会质疑自学考试文凭
与其他高等教育形式相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无论在生源、师资、办学等各方面均处于高等教育金字塔的底部,因办学层次落后导致毕业生社会认同度低。
受社会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目前社会各界对自学考试所获得的文凭仍然抱有普遍质疑的态度。上正规大学,拿正规学历文凭,仍被大家视为唯一合理合法的高等教育方式,而自学考试始终被绝大多数人看作一种“旁门左道”。可以说,这些主观方面的社会不利因素也影响着人们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判断和选择。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文凭越来越不予认可,自考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往往四处碰壁,苦不堪言。比如,学校招聘教职员工,绝大多数高校招聘的第一个基本条件便是:毕业于正规全日制高等院校。有的学校还特别注明——不招收成人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公开对自学考试文凭的合法性和含金量表示不信任。据新浪网考试频道调查显示,超过90%的网友认为社会上对自学考试毕业生存在歧视。
“用人单位只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我拿着自考文凭去应聘,经常碰壁。”前不久,自考求职者小牛向有关媒体诉说心中的苦闷。小牛来自江西省,今年25岁,4年前高考落榜后,参加了北京市的自学考试,去年取得了行政管理本科文凭。满以为有了本科文凭,找工作就容易了。可谁想到,从去年7月起,他不断外出找工作,可每到招聘会,拿出自考本科文凭,招聘负责人都会抱歉地对他说:“不好意思,我们只招全日制的高校毕业生。”就这样,时至今日,他仍没有找到自己心仪的工作。小牛对此不解:国家都承认自考文凭,用人单位为什么要歧视自考生呢?其实,面临文凭歧视尴尬境地的自考毕业生,比比皆是。
自学考试制度本身有着先天不足
现代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自学考试能否顺应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的时代需要,及时完善自己的运行体制,特别是强化管理手段的信息化,推动服务体系和助学体系的网络化建设等等,都是其健康发展的前提。
重应试教育、轻视能力素质培养是自学考试的一大制度缺陷。自学考试的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普教化倾向严重。上世纪末引以自豪的统一性要求(统一计划、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在新形势下没有与时俱进、变革创新,以至于其在适应性和针对性上乏善可陈。自考专业和课程变更程序复杂,教学计划和课程结构僵化,教材、教学大纲及学习参考资料内容陈旧落后等现象普遍存在。实践性环节薄弱,人才培养特色不鲜明,离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越来越远,与当前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趋势格格不入。这样的现实,严重制约了自学考试的发展。
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三结合的教育形式,三者缺一不可。上世纪末,自考助学曾遍及城乡,建立了广泛、开放的自考社会助学服务体系,为推进继续教育,建立学习型的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助学机构鱼龙混杂,缺乏规范,有的还急功近利,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助考不助学,只强调课程学习而忽视素质教育,导致自学考试偏离了宗旨,弱化了自身的教育功能。社会助学不力使得自学困难,考生没信心,考试合格率低。
当今,由于技术更新对岗位内涵及外延的巨大影响,以及经济全球化导致的世界各国经济结构的发展与变化,使得新岗位和新技能不断涌现,从业者面临的环境压力急剧加大。人们只有通过不间断学习才能跟上时代步伐,适应转岗或再就业的要求。同时,由于物质生活的改善和休闲时间的增加,人们希望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技能,以完善自身,并增强自己对未来世界的适应能力。因此,从业人员主动“跳槽”或被动转岗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这为自学考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和发展纲要》的要求,自学考试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即将自学考试这种考试教育形式,引导到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的轨道上来。终身教育是面对所有社会成员的一种教育,是以加强人力资源的能力建设为重点的一种教育形式。以终身教育为己任,是寻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的新出路。综合教育界有关专家、学者的见解,自学考试以终身教育为己任,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
模式创新:以终身教育为己任
终身教育是大势所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一种有中国特色的教育实践,无疑为实现终身教育提供了有效途径。当人们的生存、发展条件发生变化,形成知识更新、素质提升、技能强化等方面的需求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是大面积、高效率解决这些问题的主要路径。因此,适应终身教育的发展趋势,应不断创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模式,使其与人们不断发展变化的教育需求相适应。
从当前的教育需求看,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大部分是为了提高自己的职业能力,以适应工作的需要。因此,自学考试要根据终身教育的主要特征,以培养应用型和复合型的人才为重点,适时调整专业结构,拓展培养口径,从按专业规格化的统一培养转变为因材施教的多样性培养,从以知识传授为主的培养转变为知识、能力和素质相统一的综合性培养。专业设置要有针对性,应充分采用专业培训、社会实践和情感体验等方式,尽可能达到短、平、快的效果。在课程结构上应进一步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突出应用性和技能性,使其更贴近岗位和行业的实际需求。同时,考试要重视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的考核,考试的标准要从知识定向转变为能力定向,考试的形式要逐渐增加过程性评价。 制度调整:建立自学考试支撑体系
自学考试的进一步发展,迫切需要一个由法规制度提供的与之相适应的稳定的制度环境。由于助学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内容繁多,要建立省市县(区)多级管理体系进行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以制度来保障其健康、有序发展。自学考试必须体现更加灵活、开放、实用和宽口径的特点,建立一个更加灵活、更具实用性的课程体系,建立自考课程超市,实行完全学分制,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需求。
积极推进自学考试向农村延伸。自考作为一种开放、灵活、经济的教育形式,向农村延伸不仅是其在报考规模萎缩等发展困境下谋求发展空间的需要,而且也符合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为农村和农业现代化培养专门应用型人才的要求。自考向农村延伸需突出自考多元的功能定位,明确其潜在的考生群体,加大与农业有关的专业和课程建设。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助学体制和管理体制,为农村考生服务。
加强自学考试与职业教育的融合,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在学历教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和非学历教育中,突出以职业教育为主体,通过强化实践环节和课目中的实践内容等途径培养面向基层的职业型实用人才。
结合自考发展与改革现状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条例》,赋予其更高的法律效力,进一步明确考生、主考院校、主管部门与社会用人单位的权责。在自考转型过程中,政府应利用其政策工具进一步加强宏观引导和政策支持。
整体优化:实现自学考试良性发展
加强宣传力度,特别是要面向城镇中低社会阶层和农村进行广泛、深入宣传,不断扩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大力开展社会助学,积极完善社会助学体系。要从全面提高自考毕业生素质,为构建学习型社会以及和谐型社会服务的高度来认识社会助学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应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公民等对自学者开展助学活动,要热情帮助,积极扶持。教育主管部门应对社会助学行使监督功能,建立健全管理机构,为实施全面素质教育提供组织保障。
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教育格局和相互沟通、交叉互补的教育模式。通过课程衔接、学分互认、功能互补、专业共建等方式和途径,实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其他教育形式的资源共享。
积极开展非学历证书教育。建立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办学机制,逐步实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部门行业的岗位资格证书、劳动技能证书等非学历岗位培训的沟通和衔接,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培育新的参考对象。
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人事制度的改革深化,人们为适应生存求学深造、提高学历层次、获得新的专业技能的愿望和要求比其他任何时候都更为强烈。要在稳步发展专科教育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专升本、高起本教育,逐步开展本科后继续教育和更新知识与技能的短期培训,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学习型社会终身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