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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关系、检法关系、内部体制等问题是当前我国台湾地区检察官制度所面临的基本问题。检警关系中,检察官有权无能;检法关系中,检察官很难适应强制处分权的丧失,对法院并无实质的监督;内部体制上,一体化办案与检察独立的矛盾突出,泛政治化的影响造成了检察官独立办案的危机。因此,法律必须明确检察官的制度功能,实现检察官法律保护人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