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律意识形态的价值属性分析

来源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h13999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法律意识形态的价值属性可以反映出人们对于一个法律问题的立场和态度,同时它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法律问题的发展和制定方向,对于国家的建设等都有很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法律意识;价值属性;法律活动
  当今社会,人们对于法律意识形态虽然有着自己的认识,但对于法律意识形态真正的概念人仍然模糊不清,这也是因为法律意识形式的复杂性所决定的。法律意识形态介于意识形态和法律意识之间的概念,不同于简单的意识形态和法律意识。本文,我们了解到了法律意识形态的价值属性,它是法律价值观的具体反映。当然,在探寻法律意识上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一、法律的价值的属性
  法律的价值矛盾是主体人的自身属性及其能力在驾驭法律内在状况(规律和利益)的对立统一的过程。法律的价值矛盾的对立统一性决定法律的价值元素多元性。矛盾体的对立统一是构成矛盾体元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其必然的要求构成矛盾体的元素的相对独立为前提,就是通过分离元素实现对立统一。同时,元素的剥离、元素间的对立统一过程也证明了元素存在的多元性、相对性。由此,通过对法律的“一体多维”的分解与结合,法律的发展脉络与规律才能掌握。法律的意识与思维将满足人性的某类或某个需求与其它相对属性分离和区别,通过确立相对地位来指导法律实践。法律的价值元素多元性是法律一体多维分解后的必然结果,是人类从不同的维度认识法律的支撑点。通过一体多维的方法将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人性需求出发,将法律体的内在运作规则进行探究。同时,这也证成了法律的价值相对性。法律的价值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产物。其中客体主导着主体,主体对客体存在能动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由于主体认知的局限性决定主体对客体能动作用的相对性,即主体作用是以特定时空下的认知为准则。
  二、法律意识形态的体现
  在人们的基础法律意识当中,其意识形态是最具倾向性以及影响力和感知性的法律思想。而相比之下,法律意识只能算作是一种简单的法律现象,同时也是人们就某种法律事件所表达出来的实际心理感受以及主观思想,而且也会因人们所提现出来的不同感受以及反映,而展现出不同的行为方式以及不心理活动。此外在人们的基础法律意识当中,其表现形式具体可以概括成为人们就某种已经发生的法律事件或者是已经出现的某种法律现象而表达出来的一种实际感觉以及相应的知觉,它是人们在法律思想以及法律意见这两面的真实体现。依照一定的标准和规定,可以将这些所谓的心理形式进行相对具体的划分,主要划分成为两种,一种人们常说的感性法律意识,另一种是与之相对应的理性法律意识。一般来讲,法律意识形态可以看作是人们法律意识当中的基本法律思想,但要特别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法律思想都可以成称作法律意识形态。所以,在法律思想中,只有最具代表性的那一小部分才能被称作真正的法律意识形态。由于法律思想在社会上是大量存在的,因此在这个社会当中,差不多有每个人都有着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独特且又真实的法律思想,当然在这阶段中他也可以就某种事件而接纳和吸收来自外界范围内原本属于别人的某些特定法律思想。比如人们在日常生活当中所常见的一些法律工作人员、律师以及相关的法律研究学者等,一般情况下他们都会就某些已经发生的法律事件,依据一定流程和标准形成一种较为直观的法律思想。当然普通的劳动群众也可以就某些已经发生的法律问题或是法律事件形成自己特有的、直观的法律思想,但由于其自身的特殊原因,这些已经发生过的法律思想不管是真实性以及理论性和系统性,还是在这些事件的影响上都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而且它的具体意义与实际作用不相同。而在这种情况之下,能够人们法律意识形态的,只能是那些能够将价值属性提出来的法律思想。
  三、法律意识形态对法律行为的影响
  价值属性是法律意识形态中的基本属性,它不是以简单的抽象的形式而存在的,是基于一个具体的法律问题和其实际的影响上面存在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件法律问题的作用和功能。针对人们法律意识中的实际功能和具体的作用有很多学者已经进行了研究,有的人认为我国在现阶段的法律意识形态是作用于主体的构建的。还有学者认为,现阶段的人们口中的法律意识形态是具有一定的凝聚功能的,它可以将人们的相同的或者不同的法律观念凝聚在一起,有一定的促进功能和整合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
  法律意识形态的作用有很多,最主要的一点是人们可以通过法律意识形态来作用于法律活动的方向。现在的全部法律意识中并没有多少法律意识形态,但是不能忽视的是这一少部分的重要作用。同时,法律意识形态对于一些法律问题、法律时间等的实际发展方向都有直接的影响作用。除了对法律活动有方向性的指导作用之外,法律意识形态还具有其他的一些作用,例如对人们的教化作用、价值判断作用等。其实,以某种实际意义的基础来看,人们可以将法律意识形态当成是看一种价值观,同时,价值判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且是必须存在的。
  四、结束语
  一般来说,人们对于法律意识形态的概念有些综合、模糊,它是介于意识形态以及法律意识两者之间的概念,而且它同时具有意识形态和法律意识形态的基本特点和属性,却又不等同于简单意义上的意识形态和法律意识。它的最重要的一条属性就是其具有价值性。法律意识形态将法律的价值观具体反映出来,而法律价值观却是法律意识的实质。
  参考文献:
  [1]孙春伟.法律意识形态的价值属性分析[J].科技与企业,2014
  [2]周小仁.法律意识形态的价值属性分析[J].信息与决策,2013
其他文献
在柴油发动机气缸压力的识别过程中 ,针对缸盖振动信噪比较低的问题 ,提出了对 RBF网络训练样本进行时域统计平均降噪的方法 ,同时在对燃烧始点的辨识中应用了 Kaiser差分器
<正> 高强度灰铸铁通常是在熔炼中将含碳、硅量较低的铁液过热到比较高的温度(1400℃以上),然后按生产孕育铸铁的正常工艺在出铁槽中加入孕育剂,使其经孕育处理来获得高强度
本文通过构建VAR模型, 分析检验FDI对我国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研究表明: FDI对我国经济增长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 同时, 我国经济增长对FDI的流入具有积极影响, 但呈
在飞机的管道系统内广泛采用不锈钢、钛合金和铝合金制造的三通管、转接管、陡弯管、接头型零件。传统的制造工艺是用板料冲压,然后再焊接两半部。而若用管坯直接生产这些零件
<正> 椭圆波纹喇叭是雷达馈线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传输高频电磁波的器件,其结构复杂、精度要求高。传统的加工方法是采用机械加工,但这样不仅费时、费料,而且零件重量较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综合评价和动态分析方法远德玉,董中保,常向东&#183;东北大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1.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综合评价技术创新是一个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转化为
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近年来,为了提高电力公司在处置重、特大电力突发事件方面的能力,应急指挥系统的建立应运而生,成为提高电力
我国已成为一个制造大国,工业制造总量位于世界前列,正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但产品可靠性水平相对比较低,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
通信设备行业在经过多年发展之后,已经进入成熟期,总体需求增长的饱和点已经显现,传统系统和设备终端领域已经开始增长变缓,甚至已经出现了下滑,国际及国内一些技术创新与积累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