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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我国在社会主义革命的最初年代,就已开始创立新的、社会主义的行政诉讼法。1951年制定的《关于接受、审理和处理劳动者申诉的法令》,可算是首批规范性文件之一。它既包含行政诉讼规范,又具有法典性质,用于调整各部、各企事业及各执行管理机关接受、审理劳动者的申诉,并对共制作处理决定的程序。1952年的保加利亚刑事诉讼法典第28章中也有关于行政的诉讼规范。该章所调整的,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