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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房屋征收的过程中,需要对被征收者给予一定补偿,若能够明确补偿范围,规范补偿标准,则能够有效提高征收效率,在最大程度上规避矛盾纠纷。因此,建议各地区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正确看待房屋征收与补偿问题,以合理合法的方式开展征收活动,在维护社会利益的同时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国有土地规划与建设的积极作用,提升社会效益,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和谐发展。
关键词:房屋征收;补偿范围;标准;思考
一、房屋征收补偿范围的多角度分析
在进行具体分析之前,必须要明白房屋征收补偿的范围有哪些,《条例》中规定有三种: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些都是老百姓所理解的征收补偿范围。为了实现《条例》规定中的三种补偿范围,其征收的课题不仅局限于房屋,还包括了建设用地所有权在内等一系列的权利。不动产也就是房子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人民群众的头等大事,房子不仅用来住还可以用来做生意,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如果在征收时没有考虑到租期较长的商业承租人,那么这种赔偿范围又该如何确定?对于承租人来说,如果遇到紧急征收,那么又该如何解决呢?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政府的征收行为具有一定的突发性,作为承租人来说,这种突发性是不能遇见而且不能避免地客观情况,所以所造成的损失也不单单仅是和出租人进行协商,而是需要更多地去考虑退还承租人的资金、经营的可得利益等条件来获得征收赔偿。
二、房屋征收补偿面临的问题
1、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时间周期较短。在实际过程中,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面临的最主要问题就是:时间紧、任务重。举例分析,在一些城市中,雖然早已经完成了城市规划建设图纸,但是其施工周期规划较短,且前期的房屋征收工作量较大,工作人员不仅要完成基本的征收工作,还需要解决在征收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从而增加了房屋征收难度,产生征收时间紧张的问题。
2、我国房屋价格不断上涨,房屋征收补偿难度加大。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深的过程中,我国各地区的房价不断提升,出现不同区域之间房价差距过大的情况。在实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过程中,征收人尽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了细致的补偿方案,也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但是还是会被提出“要按照现有最高房价进行补偿”,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开展,促使工作人员的工作陷入两难境地,难以保证房屋征收补偿工作顺利完成。
3、安置补偿比例和增购面积明显。近两年,在房屋征收补偿的过程中可以发现,即使我国政府不断提出关于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的相关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操作的时候,仍然会出现安置费用补偿比例难以协调,增购面积无法确定的情况,甚至是一些群众要求提高补偿价格的情况,拖慢了房屋征收安置工作进度,导致一些项目的建设周期不断延长,安置房建设进度滞后,引起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中供需失衡。
三、房屋征收补偿范围与标准的思考
1、通过被征收土地和相关资产市场价格作为考量依据。要想完善房屋征收补偿范围与标准,建议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结合被征收土地的实际情况,考量相关市场价格波动情况,适当调整房屋征收补偿范围,优化补偿标准。随着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屋征收补偿价值受到较多因素的影响,比如,人口数量、人口规模、政治安定情况、经济发展情况、居民收入情况、房产制度情况、城市规划情况、交通管制情况等;还需要结合被征收土地的区域用途、周边氛围、交通运输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建筑年限、自然环境情况、社会环境情况、外观形象等,按照不同的综合情况进行划分。在实际过程中,工作人员可以结合以上综合因素,建立健全的房屋补偿评估体系,合理设置不同因素的占比,以此优化房屋征收补偿机制,凸显房屋补偿的公平性与公正性。
2、始终要结合我国房屋征收领域的现实国情进行考量。要想完善房屋征收补偿范围与标准,建议在实际国情的基础上,考量房屋征收情况,优化征收补偿机制。结合《征收补偿条例》的内容,根据其中的“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思想,将“是否符合公众利益需要”作为考量房屋征收补偿的重要依据与首要条件。建议结合《征收补偿条例》中的第8条,把握“公共利益”内涵,根据“六种公共利益需要”,适当调整房屋征收补偿范围,调节补偿标准,比如,征收与被征收双方可以结合基本的条例说明,根据被征收区域市场价格变动、本次征收活动补偿方案、被征收人员家庭情况及收入情况、被征收人员面临的安置困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情况,适当调节,但是要始终保证补偿价格符合规定标准。此外,还可以结合第9条规定,考虑地区国民经济发展情况,考虑土地总体规划情况与城乡规划情况,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改造等纳入发展计划中,且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保证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符合公众利益。
3、国家通过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协调房屋征收矛盾。要想完善房屋征收补偿范围与标准,建议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根据《条例》内容,给予被征收人适当的补偿,以此调整房屋征收双方的利益关系,有效避免由于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引发的征收矛盾。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建议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做好对人民群众、征收群体的思想工作,体现法治社会的管理理念;同时关注人民群众的基本收入情况,保证居民收入稳定。在实施征收补偿标准的过程中,建议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形成街道、实施单位、评估机构、责任主体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以此形成征收管理合理,把握政府政策,保障资金来源稳定,贯彻落实各项征收计划,提高征收效率。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了公共利益而对房屋进行征收,公共利益的范围较为广泛,但是在实际征收工作中又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了要实现公平补偿的目的,必须要合理确定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和补偿范围。
参考文献:
[1]王伟华.房屋征收司法实务中的典型案例研究[J].智能信息技术应用,2020(24):109.
[2]周海超.浅析房屋征收中补偿范围和评估范围的确定[J].中国房地产,2020(17):221-223.
乌鲁木齐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保障中心 袁 玎
关键词:房屋征收;补偿范围;标准;思考
一、房屋征收补偿范围的多角度分析
在进行具体分析之前,必须要明白房屋征收补偿的范围有哪些,《条例》中规定有三种: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些都是老百姓所理解的征收补偿范围。为了实现《条例》规定中的三种补偿范围,其征收的课题不仅局限于房屋,还包括了建设用地所有权在内等一系列的权利。不动产也就是房子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人民群众的头等大事,房子不仅用来住还可以用来做生意,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如果在征收时没有考虑到租期较长的商业承租人,那么这种赔偿范围又该如何确定?对于承租人来说,如果遇到紧急征收,那么又该如何解决呢?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政府的征收行为具有一定的突发性,作为承租人来说,这种突发性是不能遇见而且不能避免地客观情况,所以所造成的损失也不单单仅是和出租人进行协商,而是需要更多地去考虑退还承租人的资金、经营的可得利益等条件来获得征收赔偿。
二、房屋征收补偿面临的问题
1、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时间周期较短。在实际过程中,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面临的最主要问题就是:时间紧、任务重。举例分析,在一些城市中,雖然早已经完成了城市规划建设图纸,但是其施工周期规划较短,且前期的房屋征收工作量较大,工作人员不仅要完成基本的征收工作,还需要解决在征收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从而增加了房屋征收难度,产生征收时间紧张的问题。
2、我国房屋价格不断上涨,房屋征收补偿难度加大。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深的过程中,我国各地区的房价不断提升,出现不同区域之间房价差距过大的情况。在实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过程中,征收人尽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了细致的补偿方案,也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但是还是会被提出“要按照现有最高房价进行补偿”,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开展,促使工作人员的工作陷入两难境地,难以保证房屋征收补偿工作顺利完成。
3、安置补偿比例和增购面积明显。近两年,在房屋征收补偿的过程中可以发现,即使我国政府不断提出关于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的相关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操作的时候,仍然会出现安置费用补偿比例难以协调,增购面积无法确定的情况,甚至是一些群众要求提高补偿价格的情况,拖慢了房屋征收安置工作进度,导致一些项目的建设周期不断延长,安置房建设进度滞后,引起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中供需失衡。
三、房屋征收补偿范围与标准的思考
1、通过被征收土地和相关资产市场价格作为考量依据。要想完善房屋征收补偿范围与标准,建议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结合被征收土地的实际情况,考量相关市场价格波动情况,适当调整房屋征收补偿范围,优化补偿标准。随着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屋征收补偿价值受到较多因素的影响,比如,人口数量、人口规模、政治安定情况、经济发展情况、居民收入情况、房产制度情况、城市规划情况、交通管制情况等;还需要结合被征收土地的区域用途、周边氛围、交通运输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建筑年限、自然环境情况、社会环境情况、外观形象等,按照不同的综合情况进行划分。在实际过程中,工作人员可以结合以上综合因素,建立健全的房屋补偿评估体系,合理设置不同因素的占比,以此优化房屋征收补偿机制,凸显房屋补偿的公平性与公正性。
2、始终要结合我国房屋征收领域的现实国情进行考量。要想完善房屋征收补偿范围与标准,建议在实际国情的基础上,考量房屋征收情况,优化征收补偿机制。结合《征收补偿条例》的内容,根据其中的“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思想,将“是否符合公众利益需要”作为考量房屋征收补偿的重要依据与首要条件。建议结合《征收补偿条例》中的第8条,把握“公共利益”内涵,根据“六种公共利益需要”,适当调整房屋征收补偿范围,调节补偿标准,比如,征收与被征收双方可以结合基本的条例说明,根据被征收区域市场价格变动、本次征收活动补偿方案、被征收人员家庭情况及收入情况、被征收人员面临的安置困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情况,适当调节,但是要始终保证补偿价格符合规定标准。此外,还可以结合第9条规定,考虑地区国民经济发展情况,考虑土地总体规划情况与城乡规划情况,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改造等纳入发展计划中,且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保证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符合公众利益。
3、国家通过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协调房屋征收矛盾。要想完善房屋征收补偿范围与标准,建议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根据《条例》内容,给予被征收人适当的补偿,以此调整房屋征收双方的利益关系,有效避免由于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引发的征收矛盾。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建议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做好对人民群众、征收群体的思想工作,体现法治社会的管理理念;同时关注人民群众的基本收入情况,保证居民收入稳定。在实施征收补偿标准的过程中,建议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形成街道、实施单位、评估机构、责任主体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以此形成征收管理合理,把握政府政策,保障资金来源稳定,贯彻落实各项征收计划,提高征收效率。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了公共利益而对房屋进行征收,公共利益的范围较为广泛,但是在实际征收工作中又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了要实现公平补偿的目的,必须要合理确定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和补偿范围。
参考文献:
[1]王伟华.房屋征收司法实务中的典型案例研究[J].智能信息技术应用,2020(24):109.
[2]周海超.浅析房屋征收中补偿范围和评估范围的确定[J].中国房地产,2020(17):221-223.
乌鲁木齐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保障中心 袁 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