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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7年8月以来,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金融市场动荡。银行业是最基本和最主要的金融机构,但它同时又是最容易引发系统危机的部门。在如何确保银行业稳健运行方面,银行业监管的责任十分重大。
[关键词]次贷危机 银行监管 金融创新 启示
2007年8月,美国次贷危机全面爆发。次贷危机又称次级房贷危机,是美国因次级抵押贷款机构破产、股市急剧动荡、投资基金被迫关闭引发的风暴,它对全球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迄今为止,危机已经造成许多著名的金融机构破产,引发了全球金融市场大地震。笔者认为,美国次贷危机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次级贷款市场制度上的缺陷,但从金融监管目标和长期发展来看,危机的发生为全球,特别是中国等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启示意义。
一、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原因
(一)房地产市场异常活跃、开支消费的习惯是次贷危机的原因之一
为了刺激经济发展。美联储采取了扩张性的货币政策。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一些专门从事房屋信贷的机构,开始了降低贷款门槛的行动。如贷款买房无需担保、无需首付,且房价一路攀升,导致房地产市场日益活跃。而透支消费的习惯背后正反映出美国经济的结构性问题。美国宽松的放贷标准和低利率政策使得次级抵押贷款不断扩大。但是许多借款人,特别是低收入者在政策鼓动下跟风借贷,没有风险意识,没有应对突发事件的储备资金。而美国房地产不可能一直上升,利率也不可能持续保持超低水平。加息效应逐渐显现,房地产泡沫开始破灭。贷款机构无法收回贷款,而房价又不断贬值,出现资金周转不灵的问题。
(二)不透明的评级机制和评级机构对风险的反应滞后
在此次危机中,标准普尔、穆迪等信用评级公司从一开始就评定次级抵押债券和普通抵押债券同等风险,投资者出于对这些评级机构的信任,放心并大量购买了此类债券。由于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所以信贷公司和银行不仅对借款人信用评级的审核有所松懈,而且还降低了首付额度比例。使得低收入借款人的信用风险逐渐加大。但当次贷危机开始显现时,这些评级机构又将几乎所有次级抵押债券的信用等级调低。直接导致了市场的极度恐慌,引起了全球性的流动性紧张,使得很多银行走向倒闭。
(三)违规操作和金融创新加大危机;监管者失职加剧次贷危机的形成
美国金融市场的影响力和开放性,吸引了众多他国投资者,从而使得需求日益兴盛。实际上,许多国家的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都投资了美国次级房贷金融衍生产品,而且数目庞大,导致危机发生后迅速影响到全世界金融体系。部分美国银行和金融机构违规操作,通过贷款证券化,放贷机构把贷款的风险转移出去,并把资金回收继续用于放贷。使得放贷规模不断扩大。金融创新创造了大量以次级抵押贷款为基础的衍生产品。而且,当次贷危机显现的时候,美国金融部门没有予以及时监管。这是巨大的失职。尽管美联储等金融监管部门一开始就注意到贷款标准的放低,但并没有及时纠正金融机构的某些行为,痛失防范危机的良机。
二、从美国次贷危机透视我国银行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银行风险监管理念滞后、银行风险监管内容不够全面
银行监管理念的滞后性阻碍了银行法律制度的创新。虽然我国已加快了银行市场化的进程,但是政府的身影始终都活跃在银行业的监管中。银行风险监管内容方面,首先,在我国银行业的监管过分注重市场准入监管,对风险监管尚处于探索阶段,对商业银行新兴业务监管更是无法应付自如,而对市场退出的监管几乎是空白一页,有着明显的监管滞后性。其次,我国央行长期以来侧重行业管理,忽视监督。
(二)银行监管重现场监管。轻非现场监管,并且缺少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
我国银行目前的内部监管多流于形式,缺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同时也缺少行业自律组织的配合,面对外部市场力量的冲击,很难具有竞争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在目前的银行监管中,监管机构往往运用人海战术。依赖查账去发现问题,这样既增加了监管成本,又不利于银行业务的创新。而且现场监管缺乏针对性和连贯性,主要表现在:对目前的现场检查项目无论风险高低经常都采用统一的方法。直接后果是对风险高的地区。银行的检查范围和力度不够,无法有效控制风险,而对风险较低的地区。银行的检查范围和力度过大,导致监管资源浪费;大量的现场检查项目是临时性安排的,检查结束后写成报告上报给上级领导后,没再采取其他后续检查行动,重复检查现象随处可见。现场检查的成本很大。
(三)没有真正确立银行监管重心,监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对银行业实行机构性监管,金融监管着重于一般性行政检查和管理,重在对业务经营范围以及市场准人的监管,对金融创新工具的监管尤为不足。而且,机构性监管措施滞后于市场发展,从国际发展趋势来看,金融监管正在从机构监以管为主转向功能监管为主。我国银行业监管水平及人员素质与一些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在基层监管部门,大部分监管人员没有经过正式高等财经教育,不具备过硬的相关专业知识,以致无法评判和检查风险管理系统的合理性、可靠性和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基层监管很难跟上银行发展步伐。尤其是在当前外资银行大量涌人的情况下更体现了监管人员素质与监管要求的差距。在监管高层,虽然拥有高学历文凭的各相关专业的监管人员,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只熟悉或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能,十分缺乏综合素质高的人才。
(四)银行监管代替银行管理,壤行监管角色错位
银行经营者的任务是要通过改善经营效益来提高竞争力,并达到监管当局的审慎经营要求,而银行监管者的任务是制定审慎经营标准、发现经营风险、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置有问题金融机构。我国的银行监管部门往往本末倒置,投入大量的精力去做经营者的事情。如给银行下达各项经营指标等。对银行的监管不是控制银行风险的唯一手段,健全完整的内控制度是有效银行监管的基础,而市场约束、银行内部管理和政府监管构成银行业稳健的三大基石,因此银行经营者始终都要承担风险控制的第一性责任。银行业本身是经营风险的行业,无论监管机制多么高度发达,都不可能彻底消除银行业固有的风险并保证单个银行机构不出现危机,监管者的责任是要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危机的发生。这些本是银行经营者的任务却由银行监管机构代替,导致银行监管发生角色错位。对银行监管的上述局限性,银行业监管部门在争取上级管理部门的理解并且向社会宣传方面显得不够到位。
三、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银行监管的启示
次贷危机暴露出美国监管体制方面的一些不足,对我国银行监管具有很强的启示性,我国银行业监管部门应反思此次危机暴露出来的问题。通过此次次贷危机。我国银行监管部门应反思美国金融创新的一些做法,并结合国内银行业发展状况,优化监管理念,提高监管技能。促进国内银行业健康平稳地发展。
(一)转变监管理念,从信用风险管理逐步转向全面风险 管理
转变监管理念方面,一是要调整监管目标,二是加强金融立法的创新,一方面系统清理中国现行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补充制定新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三是监管手段要创新。改变目前金融监管的现状,实现专业化的监管;四是将监管重心转移到新业务、新品种的监管上来。此次美国次级债危机归根结底也是信用风险的集中爆发。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方面,主要是抓三大风险。做好非现场和现场重点分析、检查工作。三大风险指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要实行全面风险管理。央行在确定最低资本充足率时就要考虑到利率风险和操作风险所需配置的资本金。同时,还要强化信贷风险监控体系,防范操作风险,不断开拓盈利空间,积累风险储备,防范市场风险。商业银行还需要改变住房按揭贷款是低风险优质资产的观念,做好按揭贷款的审批管理,防范银行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以及客户的信用风险。
(二)提高现场检查的效率
提高现场检查的效率,一是加强现场检查的针对性。要根据不同地区和机构的业务及风险特征来确定检查频度、检查重点,实行差别化监管和监管资源的有效配置。二是加强现场检查的连贯性。现场检查计划应在充分利用以往现场检查结果和非现场监管信息的基础上制定,现场检查结束后。对银行的整改情况应马上进行跟踪检查。
(三)明确银行监管的工作重点,加强银行内部的自我约束机制,同时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
银行业监管目标是维护银行业的安全稳定、竞争高效,因此,银监会应实行监管重心的转变,把监管重点放在对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方面,加强商业银行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从银行本身来说,内控机制的健全和有效发挥作用既有利于促进银行机构的业务创新活动,又有利于控制金融风险。有效性的银行监管,最关键的步骤是发现和评价银行存在的风险,这对监管人员的知识结构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国外一些监管当局非常注重监管人员的专业结构配置及培训,如OCC拥有法律、信贷、反洗钱等各项领域的专家队伍,对监管人员安排了全面系统的培训计划。我国监管当局可借鉴国外做法,创造良好的入材培训机制,制定资格考核标准和全面系统的培训计划,分层次培训和考核监管人员,使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能适应我国银行业的发展要求,以适应风险监管对高素质、专业化入材的需求。
(四)正确定位银行监管,监督银行审慎经营,重视住房按揭贷款风险
此次美国次贷危机为我国银行业敲响了警钟,尤其是不能忽视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目前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中占有较大比例,也是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而我国房地产价格不可能一直上升,我国也不可能一直处于低利率时代。房地产泡沫在房地产市场上扬的情况下不会凸显,但泡沫一且破裂,即当抵押贷款利率上升和房地产市场价格普遍下降的状况同时出现时,借款人就会意识到其贷款额远远高于房产价格,购房者还款违约率将会大幅上升,紧跟而来的就是道德风险和信用危机。
从表面上看,目前我国各家商业银行对房贷申请人的把关较为严格,也没有对信用级别低的客户发放次级贷款,我国住房按揭贷款的质量似乎没有问题,但事实可能并非如此。首先。我国房地产价格在过去几年里涨幅显著,一些地区房价泡沫还较严重。而房价一旦停止上涨,这时如果我国中央银行继续提高利率的话。就可能会像美国一样出现购房人不还款的这种后果,从而重蹈美国覆辙。出现次贷危机进而出现金融危机,危害整个金融系统。其次,我国没有比较完整的个人信用记录和严格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有鉴于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充分吸取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严格执行首付政策。适当提高贷款首付的比例,坚决杜绝发生零首付现象。为此。银行业监管部门要深入研究国家经济政策走向和分析宏观经济运行态势,一方面,及时引导商业银行加强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结构动态管理,以防经济波动对银行业绩和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及时指导银行业注意防范政策风险,尽量降低顺经济周期行为造成的风险集中。
(五)加强商业银行信息的公开披露。建立银行机构的信用评级制度
1 借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信息披露的相关规范。尽快出台银行机构信息披露的统一要求。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制度与程序、资本充足率、风险披露的评估和管理程序、资本构成等领域的关键信息的披露予以规定。
2 建立银行机构的信用评级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各个机构的不同等级,强化银行机构自身对经营风险程度的识别,增强自我约束和资信透明度。美国次贷危机表明,没有公平、中立、透明的评级机构和信用评级结果,融资产品发展得越快,风险就越大。保持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防止利益冲突。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信用评级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在金融监管立法的过程中,要通过法律制度的设计,使信用评级机构保持中立的地位。
(六)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金融监譬,规范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行为
从此次危机可以看出,即使在具备相对完善的金融监管法规的美国,金融机构也总是为了自身目的而创造出新的规避金融管制的金融衍生产品。这种做法虽然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繁荣,但也加大了自身风险。有鉴于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了解金融产品的产生和传播过程。及时关注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监督整个金融产品的流通过程。我们还要特别明确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责任,并通过制度的形式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化。我们要慢慢把机构性监管模式转变为功能性监管模式。最后形成中国人民银行负责金融政策,金融监管委员会负责金融监管这种新型的金融监管框架。
金融创新在把高回报带给投资者的同时,也更广地分散风险。降低单个金融中介机构的风险水平。资产证券化为市场提供了各种各样的投资工具,满足了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收益需求。但是,我们不能无视金融创新背后所隐藏的各种风险因素。对于目前的经济形势,我国商业银行要充分认识到金融创新的必要性和积极性,在充分了解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收入水平基础上,以理性客观的态度进行金融创新。
总之,美国次贷危机的问题应引起我国银行监管部门的关注。我国银行风险的化解不可能仅依靠银行监管就可以实现。它还需要与完善银行内部治理、加强银行外部市场竞争和约束来共同发挥作用。我国目前正处于金融改革的过程中,面临着很多新的挑战。在此次危机中,由于我国政府的金融管制,我国银行业及经济并未受到很大冲击。所以,我们要加强银行监管,促进金融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的繁荣。
[关键词]次贷危机 银行监管 金融创新 启示
2007年8月,美国次贷危机全面爆发。次贷危机又称次级房贷危机,是美国因次级抵押贷款机构破产、股市急剧动荡、投资基金被迫关闭引发的风暴,它对全球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迄今为止,危机已经造成许多著名的金融机构破产,引发了全球金融市场大地震。笔者认为,美国次贷危机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次级贷款市场制度上的缺陷,但从金融监管目标和长期发展来看,危机的发生为全球,特别是中国等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启示意义。
一、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原因
(一)房地产市场异常活跃、开支消费的习惯是次贷危机的原因之一
为了刺激经济发展。美联储采取了扩张性的货币政策。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一些专门从事房屋信贷的机构,开始了降低贷款门槛的行动。如贷款买房无需担保、无需首付,且房价一路攀升,导致房地产市场日益活跃。而透支消费的习惯背后正反映出美国经济的结构性问题。美国宽松的放贷标准和低利率政策使得次级抵押贷款不断扩大。但是许多借款人,特别是低收入者在政策鼓动下跟风借贷,没有风险意识,没有应对突发事件的储备资金。而美国房地产不可能一直上升,利率也不可能持续保持超低水平。加息效应逐渐显现,房地产泡沫开始破灭。贷款机构无法收回贷款,而房价又不断贬值,出现资金周转不灵的问题。
(二)不透明的评级机制和评级机构对风险的反应滞后
在此次危机中,标准普尔、穆迪等信用评级公司从一开始就评定次级抵押债券和普通抵押债券同等风险,投资者出于对这些评级机构的信任,放心并大量购买了此类债券。由于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所以信贷公司和银行不仅对借款人信用评级的审核有所松懈,而且还降低了首付额度比例。使得低收入借款人的信用风险逐渐加大。但当次贷危机开始显现时,这些评级机构又将几乎所有次级抵押债券的信用等级调低。直接导致了市场的极度恐慌,引起了全球性的流动性紧张,使得很多银行走向倒闭。
(三)违规操作和金融创新加大危机;监管者失职加剧次贷危机的形成
美国金融市场的影响力和开放性,吸引了众多他国投资者,从而使得需求日益兴盛。实际上,许多国家的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都投资了美国次级房贷金融衍生产品,而且数目庞大,导致危机发生后迅速影响到全世界金融体系。部分美国银行和金融机构违规操作,通过贷款证券化,放贷机构把贷款的风险转移出去,并把资金回收继续用于放贷。使得放贷规模不断扩大。金融创新创造了大量以次级抵押贷款为基础的衍生产品。而且,当次贷危机显现的时候,美国金融部门没有予以及时监管。这是巨大的失职。尽管美联储等金融监管部门一开始就注意到贷款标准的放低,但并没有及时纠正金融机构的某些行为,痛失防范危机的良机。
二、从美国次贷危机透视我国银行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银行风险监管理念滞后、银行风险监管内容不够全面
银行监管理念的滞后性阻碍了银行法律制度的创新。虽然我国已加快了银行市场化的进程,但是政府的身影始终都活跃在银行业的监管中。银行风险监管内容方面,首先,在我国银行业的监管过分注重市场准入监管,对风险监管尚处于探索阶段,对商业银行新兴业务监管更是无法应付自如,而对市场退出的监管几乎是空白一页,有着明显的监管滞后性。其次,我国央行长期以来侧重行业管理,忽视监督。
(二)银行监管重现场监管。轻非现场监管,并且缺少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
我国银行目前的内部监管多流于形式,缺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同时也缺少行业自律组织的配合,面对外部市场力量的冲击,很难具有竞争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在目前的银行监管中,监管机构往往运用人海战术。依赖查账去发现问题,这样既增加了监管成本,又不利于银行业务的创新。而且现场监管缺乏针对性和连贯性,主要表现在:对目前的现场检查项目无论风险高低经常都采用统一的方法。直接后果是对风险高的地区。银行的检查范围和力度不够,无法有效控制风险,而对风险较低的地区。银行的检查范围和力度过大,导致监管资源浪费;大量的现场检查项目是临时性安排的,检查结束后写成报告上报给上级领导后,没再采取其他后续检查行动,重复检查现象随处可见。现场检查的成本很大。
(三)没有真正确立银行监管重心,监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对银行业实行机构性监管,金融监管着重于一般性行政检查和管理,重在对业务经营范围以及市场准人的监管,对金融创新工具的监管尤为不足。而且,机构性监管措施滞后于市场发展,从国际发展趋势来看,金融监管正在从机构监以管为主转向功能监管为主。我国银行业监管水平及人员素质与一些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在基层监管部门,大部分监管人员没有经过正式高等财经教育,不具备过硬的相关专业知识,以致无法评判和检查风险管理系统的合理性、可靠性和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基层监管很难跟上银行发展步伐。尤其是在当前外资银行大量涌人的情况下更体现了监管人员素质与监管要求的差距。在监管高层,虽然拥有高学历文凭的各相关专业的监管人员,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只熟悉或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能,十分缺乏综合素质高的人才。
(四)银行监管代替银行管理,壤行监管角色错位
银行经营者的任务是要通过改善经营效益来提高竞争力,并达到监管当局的审慎经营要求,而银行监管者的任务是制定审慎经营标准、发现经营风险、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置有问题金融机构。我国的银行监管部门往往本末倒置,投入大量的精力去做经营者的事情。如给银行下达各项经营指标等。对银行的监管不是控制银行风险的唯一手段,健全完整的内控制度是有效银行监管的基础,而市场约束、银行内部管理和政府监管构成银行业稳健的三大基石,因此银行经营者始终都要承担风险控制的第一性责任。银行业本身是经营风险的行业,无论监管机制多么高度发达,都不可能彻底消除银行业固有的风险并保证单个银行机构不出现危机,监管者的责任是要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危机的发生。这些本是银行经营者的任务却由银行监管机构代替,导致银行监管发生角色错位。对银行监管的上述局限性,银行业监管部门在争取上级管理部门的理解并且向社会宣传方面显得不够到位。
三、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银行监管的启示
次贷危机暴露出美国监管体制方面的一些不足,对我国银行监管具有很强的启示性,我国银行业监管部门应反思此次危机暴露出来的问题。通过此次次贷危机。我国银行监管部门应反思美国金融创新的一些做法,并结合国内银行业发展状况,优化监管理念,提高监管技能。促进国内银行业健康平稳地发展。
(一)转变监管理念,从信用风险管理逐步转向全面风险 管理
转变监管理念方面,一是要调整监管目标,二是加强金融立法的创新,一方面系统清理中国现行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补充制定新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三是监管手段要创新。改变目前金融监管的现状,实现专业化的监管;四是将监管重心转移到新业务、新品种的监管上来。此次美国次级债危机归根结底也是信用风险的集中爆发。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方面,主要是抓三大风险。做好非现场和现场重点分析、检查工作。三大风险指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要实行全面风险管理。央行在确定最低资本充足率时就要考虑到利率风险和操作风险所需配置的资本金。同时,还要强化信贷风险监控体系,防范操作风险,不断开拓盈利空间,积累风险储备,防范市场风险。商业银行还需要改变住房按揭贷款是低风险优质资产的观念,做好按揭贷款的审批管理,防范银行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以及客户的信用风险。
(二)提高现场检查的效率
提高现场检查的效率,一是加强现场检查的针对性。要根据不同地区和机构的业务及风险特征来确定检查频度、检查重点,实行差别化监管和监管资源的有效配置。二是加强现场检查的连贯性。现场检查计划应在充分利用以往现场检查结果和非现场监管信息的基础上制定,现场检查结束后。对银行的整改情况应马上进行跟踪检查。
(三)明确银行监管的工作重点,加强银行内部的自我约束机制,同时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
银行业监管目标是维护银行业的安全稳定、竞争高效,因此,银监会应实行监管重心的转变,把监管重点放在对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方面,加强商业银行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从银行本身来说,内控机制的健全和有效发挥作用既有利于促进银行机构的业务创新活动,又有利于控制金融风险。有效性的银行监管,最关键的步骤是发现和评价银行存在的风险,这对监管人员的知识结构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国外一些监管当局非常注重监管人员的专业结构配置及培训,如OCC拥有法律、信贷、反洗钱等各项领域的专家队伍,对监管人员安排了全面系统的培训计划。我国监管当局可借鉴国外做法,创造良好的入材培训机制,制定资格考核标准和全面系统的培训计划,分层次培训和考核监管人员,使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能适应我国银行业的发展要求,以适应风险监管对高素质、专业化入材的需求。
(四)正确定位银行监管,监督银行审慎经营,重视住房按揭贷款风险
此次美国次贷危机为我国银行业敲响了警钟,尤其是不能忽视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目前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中占有较大比例,也是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而我国房地产价格不可能一直上升,我国也不可能一直处于低利率时代。房地产泡沫在房地产市场上扬的情况下不会凸显,但泡沫一且破裂,即当抵押贷款利率上升和房地产市场价格普遍下降的状况同时出现时,借款人就会意识到其贷款额远远高于房产价格,购房者还款违约率将会大幅上升,紧跟而来的就是道德风险和信用危机。
从表面上看,目前我国各家商业银行对房贷申请人的把关较为严格,也没有对信用级别低的客户发放次级贷款,我国住房按揭贷款的质量似乎没有问题,但事实可能并非如此。首先。我国房地产价格在过去几年里涨幅显著,一些地区房价泡沫还较严重。而房价一旦停止上涨,这时如果我国中央银行继续提高利率的话。就可能会像美国一样出现购房人不还款的这种后果,从而重蹈美国覆辙。出现次贷危机进而出现金融危机,危害整个金融系统。其次,我国没有比较完整的个人信用记录和严格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有鉴于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充分吸取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严格执行首付政策。适当提高贷款首付的比例,坚决杜绝发生零首付现象。为此。银行业监管部门要深入研究国家经济政策走向和分析宏观经济运行态势,一方面,及时引导商业银行加强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结构动态管理,以防经济波动对银行业绩和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及时指导银行业注意防范政策风险,尽量降低顺经济周期行为造成的风险集中。
(五)加强商业银行信息的公开披露。建立银行机构的信用评级制度
1 借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信息披露的相关规范。尽快出台银行机构信息披露的统一要求。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制度与程序、资本充足率、风险披露的评估和管理程序、资本构成等领域的关键信息的披露予以规定。
2 建立银行机构的信用评级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各个机构的不同等级,强化银行机构自身对经营风险程度的识别,增强自我约束和资信透明度。美国次贷危机表明,没有公平、中立、透明的评级机构和信用评级结果,融资产品发展得越快,风险就越大。保持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防止利益冲突。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信用评级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在金融监管立法的过程中,要通过法律制度的设计,使信用评级机构保持中立的地位。
(六)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金融监譬,规范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行为
从此次危机可以看出,即使在具备相对完善的金融监管法规的美国,金融机构也总是为了自身目的而创造出新的规避金融管制的金融衍生产品。这种做法虽然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繁荣,但也加大了自身风险。有鉴于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了解金融产品的产生和传播过程。及时关注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监督整个金融产品的流通过程。我们还要特别明确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责任,并通过制度的形式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化。我们要慢慢把机构性监管模式转变为功能性监管模式。最后形成中国人民银行负责金融政策,金融监管委员会负责金融监管这种新型的金融监管框架。
金融创新在把高回报带给投资者的同时,也更广地分散风险。降低单个金融中介机构的风险水平。资产证券化为市场提供了各种各样的投资工具,满足了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收益需求。但是,我们不能无视金融创新背后所隐藏的各种风险因素。对于目前的经济形势,我国商业银行要充分认识到金融创新的必要性和积极性,在充分了解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收入水平基础上,以理性客观的态度进行金融创新。
总之,美国次贷危机的问题应引起我国银行监管部门的关注。我国银行风险的化解不可能仅依靠银行监管就可以实现。它还需要与完善银行内部治理、加强银行外部市场竞争和约束来共同发挥作用。我国目前正处于金融改革的过程中,面临着很多新的挑战。在此次危机中,由于我国政府的金融管制,我国银行业及经济并未受到很大冲击。所以,我们要加强银行监管,促进金融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的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