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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主体作为一个重要的美学范畴,它的生成是一个历史的、现实的过程。在美学史上不乏美学家对审美主体作出理论上的诠释和规定,但直到康德为止,其理论内涵才被真正确立下来。本文试通过对康德美学的四个契机进行具体分析,从中得出审美主体在审美活动中所必须恪守的原则,即非功利性、无概念的普遍性、无目的的合目的性、非概念的必然性,这些原则为审美主体的确立以及审美主体的自律具有理论上的奠基意义和实践上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