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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土地管理法》颁布20周年这个重要时点上,回顾走过的路程,我们的土地管理事业一直是在与种种违法行为不断斗争、反复较量中前行的。放眼土地管理领域,我们见识了多少种不断作祟的违法行为!它们或是钻政策法律空子,耍弄骗术,只要政策制度有不尽完善、完备之处,尚未明确、清晰之处,或是政策之“空白”区域,便有人乘机打“擦边球”(如在招拍挂和协议出让方面,“公共利益”界定方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