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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修智:资深媒体人,原《瞭望东方》副总编辑,现为《财经国家周刊》副总编辑,新华社高级记者。
果断、果敢行事,通常会收获世人的颂扬,相反,犹豫、迟疑总会被视为纠结与缺乏男子气概。可是,如果这犹豫、纠结来自于一位大法官呢?
在《大法官是这样炼成的》一书的前言,身为法官的译者何帆将该书主人公哈里·布莱克门称为“内心纠结的人”,因为纵观其一生,无论是职业的抉择、与同僚的关系、对个案的立场,无不布满困扰,令其做决定时纠结再三。的确,读完此书,掩卷回想,令自己最感兴味的,竟然不是作为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布莱克门那伟大的司法生涯中在经手的一桩桩案例中,所表现的智慧、勇气与见识,而是终其一生的犹豫、纠结之态。
纠结是贯穿布莱克门一生的行事风格。早在择业之初,身为哈佛法学院高材生的布莱克门在职业选择上就表现出这一特点。毕业回故乡后,他先是在律所从事财税案件,后在著名的梅奥诊所担任法律顾问,期间法学院同学两次推荐他去华盛顿从事薪酬相对优厚的工作,他“内心反复挣扎”,最终选择了拒绝。布莱克门后来表示,自己不知道如果接受了同学当时的建议,人生会怎样。不过,事后证明,没有这段纠结,或许就不会有被《时代》所称的这位“20世纪最为重要、也最具争议的大法官之一”。
与首席大法官沃伦·伯格的关系是另一段漫长而令人唏嘘的纠结之旅。布莱克门是伯格的发小、同乡、伴郎,伯格则是布莱克门进入最高法院的引路人。然而,布莱克门进入最高法院之后,二人却嫌隙渐生,渐行渐远,终至老死不相往来。个中缘由,书中揭示得并不充分,读者只能从一些细节中看出草蛇灰线。其中,不乏个性的冲突,更多的原因,则可能来自于在具体的案件判决中,布莱克门对伯格的识见、立场多有不欣赏,更不愿意成为伯格的“意识形态的复制品”。布莱克门自幼就有勤写日记、收存文献的习惯。在最高法院期间,他对伯格的不满、嘲讽随时写在笔记本、判决意见书上,是与伯格充满纠结的关系的真实记录。例如1981年1月,围绕总统就职典礼,伯格对大法官们提出正装出席总统就职典礼等要求,布莱克门轻蔑地写道:“首席大法官简直有病——为总统就职典礼就这么折腾。”
不过,布莱克门与伯格之间友谊的终结,终究令人奇怪而感伤。年轻时,二人曾经有共同开办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理想,行至人生终点时,却几成路人。也许,作为局外人,应该向布莱克门宁愿纠结也不乡愿的精神致敬?说实话,行文至此,笔者也纠结了。
在布莱克门的纠结中,表现在司法生涯里对待个案立场上的犹豫心理与情形,最耐人寻味,也最具光辉。
在有关种族歧视的“帕默诉汤普森案”中,在投出关键性的第5票之前,布莱克门一直被内心的纠结所困扰,遂在协同意见中写道,内心“经历了长时间的挣扎”,因此,他很可能在“犹豫不决的情况下,做出了不够恰当的判断。”伯格对这种大张旗鼓的纠结非常不满,并认为所有的大法官都会有同感,建议他将这句话删掉。布莱克门并未从命。在对待死刑判决案件的立场上,布莱克门的纠结达到了顶峰。作为个人,他反对死刑,但作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他坚持废除死刑是立法机构的权力,作为司法机关不应该去做立法机构该做的事,因此他支持了一些死刑判决。为此,他甚至用“煎熬”来形容自己内心的挣扎。不过,最终,怀抱“死刑无法在宪法约束下公正执行”看法的他,不再纠结,开始旗帜鲜明地反对死刑。
铁口直断,正义在胸,真理在握,是许多法官刻意要维系的经典形象。布莱克门的犹豫,在身在中土的我们看来,是反潮流之举,而其背后,是审慎,是敬畏。或许,这是法律人都应该具有的精神气质。
作为身佩“最具争议”标签的大法官之一,争议不会随着布莱克门的法袍一道脱下。相反,退休离开最高法院之日,迎接布莱克门的,有颂扬有怀旧,更有恶毒诅咒。反对堕胎者不能原谅布莱克门在导致美国堕胎合法化的“罗伊诉韦德案”中所起的作用,有人给他写信说:“我希望你的后代全部流产。”还有人写道:“要是你妈妈一早把你给堕了就好了……”争议与诅咒还会缭绕弥散。但在争议与诅咒之上,布莱克门在司法实践中表现出的犹豫之态,却令人难忘和回想。
《大法官是这样炼成的》是近几十年来美国媒体对素有神秘色彩的最高法院近持续揭秘浪潮的结晶之作。在中国,受国情制约,法官一般不会接受采访,或主动撰文爆料,记者一般也很难知道重大案件的决策内幕,公众就更无从知晓一些重大案件的判决内幕。然而,《潘汉年案审判前后》一书是个特例,作者彭树华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是最高法院当年办理“潘汉年案”的法官,他退休后,根据亲历撰写了此书,谈及此案不少内情,很有历史参考价值。
《法律文化三人谈》是何勤华、贺卫方、田涛三位法学教授关于法律文化的“锵锵三人谈”现场实录。其中关于“中西法律文化的比较与借鉴”一章,对我们理解布莱克门的纠结,不无帮助。
果断、果敢行事,通常会收获世人的颂扬,相反,犹豫、迟疑总会被视为纠结与缺乏男子气概。可是,如果这犹豫、纠结来自于一位大法官呢?
在《大法官是这样炼成的》一书的前言,身为法官的译者何帆将该书主人公哈里·布莱克门称为“内心纠结的人”,因为纵观其一生,无论是职业的抉择、与同僚的关系、对个案的立场,无不布满困扰,令其做决定时纠结再三。的确,读完此书,掩卷回想,令自己最感兴味的,竟然不是作为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布莱克门那伟大的司法生涯中在经手的一桩桩案例中,所表现的智慧、勇气与见识,而是终其一生的犹豫、纠结之态。
纠结是贯穿布莱克门一生的行事风格。早在择业之初,身为哈佛法学院高材生的布莱克门在职业选择上就表现出这一特点。毕业回故乡后,他先是在律所从事财税案件,后在著名的梅奥诊所担任法律顾问,期间法学院同学两次推荐他去华盛顿从事薪酬相对优厚的工作,他“内心反复挣扎”,最终选择了拒绝。布莱克门后来表示,自己不知道如果接受了同学当时的建议,人生会怎样。不过,事后证明,没有这段纠结,或许就不会有被《时代》所称的这位“20世纪最为重要、也最具争议的大法官之一”。
与首席大法官沃伦·伯格的关系是另一段漫长而令人唏嘘的纠结之旅。布莱克门是伯格的发小、同乡、伴郎,伯格则是布莱克门进入最高法院的引路人。然而,布莱克门进入最高法院之后,二人却嫌隙渐生,渐行渐远,终至老死不相往来。个中缘由,书中揭示得并不充分,读者只能从一些细节中看出草蛇灰线。其中,不乏个性的冲突,更多的原因,则可能来自于在具体的案件判决中,布莱克门对伯格的识见、立场多有不欣赏,更不愿意成为伯格的“意识形态的复制品”。布莱克门自幼就有勤写日记、收存文献的习惯。在最高法院期间,他对伯格的不满、嘲讽随时写在笔记本、判决意见书上,是与伯格充满纠结的关系的真实记录。例如1981年1月,围绕总统就职典礼,伯格对大法官们提出正装出席总统就职典礼等要求,布莱克门轻蔑地写道:“首席大法官简直有病——为总统就职典礼就这么折腾。”
不过,布莱克门与伯格之间友谊的终结,终究令人奇怪而感伤。年轻时,二人曾经有共同开办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理想,行至人生终点时,却几成路人。也许,作为局外人,应该向布莱克门宁愿纠结也不乡愿的精神致敬?说实话,行文至此,笔者也纠结了。
在布莱克门的纠结中,表现在司法生涯里对待个案立场上的犹豫心理与情形,最耐人寻味,也最具光辉。
在有关种族歧视的“帕默诉汤普森案”中,在投出关键性的第5票之前,布莱克门一直被内心的纠结所困扰,遂在协同意见中写道,内心“经历了长时间的挣扎”,因此,他很可能在“犹豫不决的情况下,做出了不够恰当的判断。”伯格对这种大张旗鼓的纠结非常不满,并认为所有的大法官都会有同感,建议他将这句话删掉。布莱克门并未从命。在对待死刑判决案件的立场上,布莱克门的纠结达到了顶峰。作为个人,他反对死刑,但作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他坚持废除死刑是立法机构的权力,作为司法机关不应该去做立法机构该做的事,因此他支持了一些死刑判决。为此,他甚至用“煎熬”来形容自己内心的挣扎。不过,最终,怀抱“死刑无法在宪法约束下公正执行”看法的他,不再纠结,开始旗帜鲜明地反对死刑。
铁口直断,正义在胸,真理在握,是许多法官刻意要维系的经典形象。布莱克门的犹豫,在身在中土的我们看来,是反潮流之举,而其背后,是审慎,是敬畏。或许,这是法律人都应该具有的精神气质。
作为身佩“最具争议”标签的大法官之一,争议不会随着布莱克门的法袍一道脱下。相反,退休离开最高法院之日,迎接布莱克门的,有颂扬有怀旧,更有恶毒诅咒。反对堕胎者不能原谅布莱克门在导致美国堕胎合法化的“罗伊诉韦德案”中所起的作用,有人给他写信说:“我希望你的后代全部流产。”还有人写道:“要是你妈妈一早把你给堕了就好了……”争议与诅咒还会缭绕弥散。但在争议与诅咒之上,布莱克门在司法实践中表现出的犹豫之态,却令人难忘和回想。
《大法官是这样炼成的》是近几十年来美国媒体对素有神秘色彩的最高法院近持续揭秘浪潮的结晶之作。在中国,受国情制约,法官一般不会接受采访,或主动撰文爆料,记者一般也很难知道重大案件的决策内幕,公众就更无从知晓一些重大案件的判决内幕。然而,《潘汉年案审判前后》一书是个特例,作者彭树华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是最高法院当年办理“潘汉年案”的法官,他退休后,根据亲历撰写了此书,谈及此案不少内情,很有历史参考价值。
《法律文化三人谈》是何勤华、贺卫方、田涛三位法学教授关于法律文化的“锵锵三人谈”现场实录。其中关于“中西法律文化的比较与借鉴”一章,对我们理解布莱克门的纠结,不无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