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评价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供应的充分性,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供参考.方法:比较上海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后城乡样本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数量变化、样本机构基本药物配备的种类变化和各样本机构配备药品种类的变化情况.结果与结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平均每家样本机构配备基本药物355种,与制度实施前相比增加了30种.基本药物的配备数量与上海市“医保”费用总额预算和药品加成率取消等因素有关.制度实施后,样本机构配备增加的基本药物有硝酸甘油等20种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保济丸等28种中成药;配备减少的基本药物有15种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4种中成药.各样本机构配备基本药物的种类存在一定差异,所有样本机构配备一致的药品种类有140种,均未配备的药品有166种,其中有13种药品属于未招标药品,有12种药品属于无企业投标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