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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写法律题材的新闻记者中间,直到现在还争论一个问题:在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哪个阶段,报纸可以发表意见。审判之前是否可以写?在审判时是否可以写?在判决之后到上诉审法院(即第二审法院,负责审理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译者注)审核之前是否可以写?看法有各式各样,时常是相反的。深信从提出刑事追究到判决生效,报刊能够引起社会人士对诉讼程序的注意。写作的时候倒是应该考虑诉讼程序不同阶段的特点,那是另一回事了。在这里我们就开始谈谈这个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