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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开展的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已成功地完成了大部分科研院所的“企业化转型”,这一举措极大地提升了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水平,提高了转制院所企业的“收益”能力;但,与此同时,一个症结也越来越多地显现,那就是在市场化的冲击下,转制院所从事共性技术开发和公益性技术服务的“公益性导向”能力正在日渐减弱和衰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