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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访是指不属同一家庭的,5人以上(含5人)的群众,因涉及共同的利益、共同的愿望,而组合成临时性的组织,到检察控申部门上访,反映意见、提出举报或控告、申诉的一种上访形式。有些集体访往往又同时是告急访,而集体访和告急访处理不当或来访者没有达到其目的,就会演变成上访老户。在当前形势下,如何做好“两访一户”的化解工作对检察控申部门来说是一个难点也是一个热点,笔者结合控申接访工作实践对集体访的调处方法谈些粗浅的看法,希望能对接访工作有所借鉴。
一、把握上访特点,引起高度重视
集体访的主要特点表现为:1、目的的同一性。集体访是五人以上为了达到同一目的、反映同一问题的上访活动。2、行动的有组织性。集体上访者为了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一般都有一个准备过程。这个准备就是组织和计划。这个过程,有的时间较长,有的时间较短;有的组织计划较完备,有的较简单。但都要有这样的过程。完全没有准备的集体上访是没有的3、时间上的短暂性。集体上访者采取集体的形式,其目的是大造声势、扩大影响,希望引起检察机关对其所反映问题的重视,以实现他们的目的.但是因为是集体行动,参加集体上访的群众因各自原因不可能长时间支持上访,所以大都采取速战速决的办法,表现为时间的短暂性。4、反映问题的现实性。反映的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性、社会性和时代性,与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状况紧密相关,问题主要涉及城市建设拆迁补偿、劳资纠纷和下岗职工再就业等问题,其中到检察机关集体上访的问题中往往包含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问题。5、处理上的紧迫性。虽然集体访不可能长时间支持,但是它是矛盾激化的表现,而且社会影响不好,如久拖不决,容易造成连锁反应,对社会的安定团结不利。因此,集体访一旦发生,就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6、解决问题的艰巨性。通过集体上访的反映的问题涉及多个部门,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工作中协调难度大,任务重,处理起来非常困难。某固有商业企业改制,该企业一夜之间变为无上级主管单位的独立主体,同时将国有资产析产为工龄股,全体职工人人有份,其中发生一会计侵占资金,销毁相关账册行为,职工集体到检察院上访,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纠纷?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二、分析上访原因,做到有备接访
集体访的发生和蔓延具有多因性,主要原因是:1、村级财务的不透明。部分地区农村财务、政务公开内容普遍简单化、笼统化、群众最敏感和反映最尖锐的非生产性开支中的招待交际费用等问题,平时财务监控不力,年年都在审计,一查年年都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对此群众反映尤为突出,从而导致村民集体访案件的发生,要求检察机关对"村官"们的经济问题进行调查。2、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不平衡。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许多国有或集体企业的原负责人通过改制成了最大的股东或私营企业主,其获得的利益和普通职工所获得的利益相差很大,而且有些企业改制后对原有的职工进行大幅度裁员,导致职工对立情绪,容易酿成集体上访。如近些年来一些地方下岗买断的职工对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不满而引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案件就较多,3、对某些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不服。检察机关负责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的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有些刑事案件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当被害方或犯罪嫌疑人方得知案件已到检察环节,而他们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不满意,被害方认为公安机关放纵了犯罪或者犯罪嫌疑人方认为被冤枉了,所以就会采取集体上访的形式到检察院反映情况,希望引起重视。4、少数领导对集体访重视程度不够。少数基层领导对做好信访工作,事关当前稳定大局认识不足,对稳定工作直接影响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性理解偏浅,因此在领导精力上还有一些差距,只把信访工作当作一般性工作看待,没有真正引起高度的重视。少数乡镇领导及个别,对群众的初信初访,有的不够重视,有的在办理过程中存在偏听、偏信、庇护的观点,对群众的反映没有作出积极态度,有理有据进行说明解释,使一些个访逐步变为集体上访。5、近年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全面考虑不够,缺少对策和计划。如农村财务、资金使用、土地征用等方面的信访较多,其中财务开支混乱现象普遍存在,但没有采取果断的措施和办法,而是发生一起,查办一起,类似“救火兵”的做法,只能说应付面上而已,未能根治信访隐患。6、少数领导对集体访处理简单,引发重复访。缺乏对信访问题的查处,少数乡镇工作方法简单,就事论是,未作全面深入和展开,半生半熟,查处不到位,以致造成后遗症。职能部门只查处一方面或某一笔的违纪问题,而对此群众信息灵,敏感性强,立即产生跟踪举报,以集体越级访形式,要求方方面面,笔笔问题查个清楚。
三、采取稳妥步骤,着眼解决问题
集体访虽然是群众反映自己的意愿和要求的一种形式,但果消极多于积极。集体访一旦发生,就需要认真对待,处理,切不可掉以轻心,置之不理,或惊慌失措,放弃原则,以示息事宁人。面对上访群众,控申接待人员一定要沉着、冷静,要采取稳妥的步骤,逐步解决问题。
1、稳定情绪、控制局面
控申接待人员是留给集体上访户的第一印象。接待的好坏对处理效果如何至关重要。在接待工作中,我们要坚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通过接待不仅要问明来访事由和目的,也要稳定来访群众的情绪;既要对来访群众给予必要的法律服务,又要对来访群众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既要体现对多数群众的尊重,又要对借机煽风点火、言行过激的人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和约束。如有的来访者提出的要求与国家政策、法律规定相违背,来访者却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执迷不悟,纠缠不清上访不止。如有的来访者受自身利益驱动或某些人的煽动,群众集体上访、联名信访规模变大。对部分来访者的不合理不能盲目迎合,而要对其讲解法律和政策规定,适当进行批评教育,制止时言行对受理的案件线索要加强初查力度,摸清集体访的来龙去脉,掌握全面情况和事实真相,这是化解集体访的重要关键关节。对群众集体访反映的情况,在未经调查之前,我们不可轻易草率表态。只有掌握了充分的证据,我们都才对案件有发言权,说出去的话才有说明力。如案件涉及管辖权问题时,对反映的情况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要依法受理,而对属于其他机关管辖的,要向其指明投诉去向,对不属检察机关管辖,但群众仍然要求检察机关受理的,可先受理,并在当时就应向其说明受理后将转有管辖的机关处理。
3、及时查办,事实答复回
检察机关有关领导对集体访案件要高度重视,亲自接待,迅速作出指示,及时分流查处,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答复,对构成犯罪的立案查办,以事实进行答复。对不构成犯罪的,呈清事实,进行公开集体答复。如某基层检察院院举报中心收到某镇十个村民委员会及13名群众签名盖章的联名举报信。信中举报该镇供电所所长十二个方面的重大经济问题。嗣后,又派代表进行集体上访,询问查处情况。该院分管副检察长主持,控申科组织承办人参加对这一线索进行了集体答复。承办人就举报内容逐一答复,对举报人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作了细致的解释。后来尽管此线索没有被立案侦查,但举报人没有再进行上访,他们认为检察机关的调查是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对答复工作表示十分满意。
4、加强反馈,处理善后
集体上访案子的查结往往不等于解决,反馈程序是查处集体访案子的重要一环。从群众角度来说有三个需要:一是上访群众对有关部门查实的问题具体过程需要逐个了解和明白;二是对未被查到的问题,需要查办部门作出解释和说明;三是上访人需要直接听到查处部门对被反映人的最后处理意见。从查办部门来讲,能掌握三点情况:有利于掌握群众对查结意见的认可度;有利于掌握遗漏问题和其他线索;有利于掌握时机接近群众,做面对面的疏导教育及平息工作。因此对集体访案件,我们要既要合理地解决好实际矛盾和问题,也要恰当地解决好思想上、心理上的矛盾和问题,稳妥地做好集体上访户的息诉工作。做到处理过的集体上访件件有着落,件件有答复,尽量做到件件处理结果落到实处,不留后遗症,从而减少上访老户和越级访的发生。
(作者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天津 大港 300270)
一、把握上访特点,引起高度重视
集体访的主要特点表现为:1、目的的同一性。集体访是五人以上为了达到同一目的、反映同一问题的上访活动。2、行动的有组织性。集体上访者为了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一般都有一个准备过程。这个准备就是组织和计划。这个过程,有的时间较长,有的时间较短;有的组织计划较完备,有的较简单。但都要有这样的过程。完全没有准备的集体上访是没有的3、时间上的短暂性。集体上访者采取集体的形式,其目的是大造声势、扩大影响,希望引起检察机关对其所反映问题的重视,以实现他们的目的.但是因为是集体行动,参加集体上访的群众因各自原因不可能长时间支持上访,所以大都采取速战速决的办法,表现为时间的短暂性。4、反映问题的现实性。反映的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性、社会性和时代性,与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状况紧密相关,问题主要涉及城市建设拆迁补偿、劳资纠纷和下岗职工再就业等问题,其中到检察机关集体上访的问题中往往包含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问题。5、处理上的紧迫性。虽然集体访不可能长时间支持,但是它是矛盾激化的表现,而且社会影响不好,如久拖不决,容易造成连锁反应,对社会的安定团结不利。因此,集体访一旦发生,就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6、解决问题的艰巨性。通过集体上访的反映的问题涉及多个部门,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工作中协调难度大,任务重,处理起来非常困难。某固有商业企业改制,该企业一夜之间变为无上级主管单位的独立主体,同时将国有资产析产为工龄股,全体职工人人有份,其中发生一会计侵占资金,销毁相关账册行为,职工集体到检察院上访,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纠纷?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二、分析上访原因,做到有备接访
集体访的发生和蔓延具有多因性,主要原因是:1、村级财务的不透明。部分地区农村财务、政务公开内容普遍简单化、笼统化、群众最敏感和反映最尖锐的非生产性开支中的招待交际费用等问题,平时财务监控不力,年年都在审计,一查年年都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对此群众反映尤为突出,从而导致村民集体访案件的发生,要求检察机关对"村官"们的经济问题进行调查。2、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不平衡。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许多国有或集体企业的原负责人通过改制成了最大的股东或私营企业主,其获得的利益和普通职工所获得的利益相差很大,而且有些企业改制后对原有的职工进行大幅度裁员,导致职工对立情绪,容易酿成集体上访。如近些年来一些地方下岗买断的职工对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不满而引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案件就较多,3、对某些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不服。检察机关负责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的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有些刑事案件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当被害方或犯罪嫌疑人方得知案件已到检察环节,而他们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不满意,被害方认为公安机关放纵了犯罪或者犯罪嫌疑人方认为被冤枉了,所以就会采取集体上访的形式到检察院反映情况,希望引起重视。4、少数领导对集体访重视程度不够。少数基层领导对做好信访工作,事关当前稳定大局认识不足,对稳定工作直接影响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性理解偏浅,因此在领导精力上还有一些差距,只把信访工作当作一般性工作看待,没有真正引起高度的重视。少数乡镇领导及个别,对群众的初信初访,有的不够重视,有的在办理过程中存在偏听、偏信、庇护的观点,对群众的反映没有作出积极态度,有理有据进行说明解释,使一些个访逐步变为集体上访。5、近年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全面考虑不够,缺少对策和计划。如农村财务、资金使用、土地征用等方面的信访较多,其中财务开支混乱现象普遍存在,但没有采取果断的措施和办法,而是发生一起,查办一起,类似“救火兵”的做法,只能说应付面上而已,未能根治信访隐患。6、少数领导对集体访处理简单,引发重复访。缺乏对信访问题的查处,少数乡镇工作方法简单,就事论是,未作全面深入和展开,半生半熟,查处不到位,以致造成后遗症。职能部门只查处一方面或某一笔的违纪问题,而对此群众信息灵,敏感性强,立即产生跟踪举报,以集体越级访形式,要求方方面面,笔笔问题查个清楚。
三、采取稳妥步骤,着眼解决问题
集体访虽然是群众反映自己的意愿和要求的一种形式,但果消极多于积极。集体访一旦发生,就需要认真对待,处理,切不可掉以轻心,置之不理,或惊慌失措,放弃原则,以示息事宁人。面对上访群众,控申接待人员一定要沉着、冷静,要采取稳妥的步骤,逐步解决问题。
1、稳定情绪、控制局面
控申接待人员是留给集体上访户的第一印象。接待的好坏对处理效果如何至关重要。在接待工作中,我们要坚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通过接待不仅要问明来访事由和目的,也要稳定来访群众的情绪;既要对来访群众给予必要的法律服务,又要对来访群众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既要体现对多数群众的尊重,又要对借机煽风点火、言行过激的人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和约束。如有的来访者提出的要求与国家政策、法律规定相违背,来访者却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执迷不悟,纠缠不清上访不止。如有的来访者受自身利益驱动或某些人的煽动,群众集体上访、联名信访规模变大。对部分来访者的不合理不能盲目迎合,而要对其讲解法律和政策规定,适当进行批评教育,制止时言行对受理的案件线索要加强初查力度,摸清集体访的来龙去脉,掌握全面情况和事实真相,这是化解集体访的重要关键关节。对群众集体访反映的情况,在未经调查之前,我们不可轻易草率表态。只有掌握了充分的证据,我们都才对案件有发言权,说出去的话才有说明力。如案件涉及管辖权问题时,对反映的情况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要依法受理,而对属于其他机关管辖的,要向其指明投诉去向,对不属检察机关管辖,但群众仍然要求检察机关受理的,可先受理,并在当时就应向其说明受理后将转有管辖的机关处理。
3、及时查办,事实答复回
检察机关有关领导对集体访案件要高度重视,亲自接待,迅速作出指示,及时分流查处,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答复,对构成犯罪的立案查办,以事实进行答复。对不构成犯罪的,呈清事实,进行公开集体答复。如某基层检察院院举报中心收到某镇十个村民委员会及13名群众签名盖章的联名举报信。信中举报该镇供电所所长十二个方面的重大经济问题。嗣后,又派代表进行集体上访,询问查处情况。该院分管副检察长主持,控申科组织承办人参加对这一线索进行了集体答复。承办人就举报内容逐一答复,对举报人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作了细致的解释。后来尽管此线索没有被立案侦查,但举报人没有再进行上访,他们认为检察机关的调查是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对答复工作表示十分满意。
4、加强反馈,处理善后
集体上访案子的查结往往不等于解决,反馈程序是查处集体访案子的重要一环。从群众角度来说有三个需要:一是上访群众对有关部门查实的问题具体过程需要逐个了解和明白;二是对未被查到的问题,需要查办部门作出解释和说明;三是上访人需要直接听到查处部门对被反映人的最后处理意见。从查办部门来讲,能掌握三点情况:有利于掌握群众对查结意见的认可度;有利于掌握遗漏问题和其他线索;有利于掌握时机接近群众,做面对面的疏导教育及平息工作。因此对集体访案件,我们要既要合理地解决好实际矛盾和问题,也要恰当地解决好思想上、心理上的矛盾和问题,稳妥地做好集体上访户的息诉工作。做到处理过的集体上访件件有着落,件件有答复,尽量做到件件处理结果落到实处,不留后遗症,从而减少上访老户和越级访的发生。
(作者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天津 大港 300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