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推行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在中国博物馆建立理事会制度就是要确立博物馆决策层的决策地位,把行政主管部门对博物馆的具体管理职责交给决策层,进一步激发博物馆的活力。在我国推进博物馆理事会,在制度上是一种创新,但也因此可能会与现行体制产生一些冲突,所以我们需要做好足够的思想准备和相关的应对措施。博物馆理事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非国有博物馆是我国当下建立理事会最合适的领域。
关键字;理事会制度;制度设计;主管机构;非国有博物馆
中图分类号:G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7-0286-01
近年来,中国的博物馆事业发展迅速,国内博物馆约有4500多家。在近十年间,我国几乎每年新增100个博物馆,增速为全球最快的一个国家。当中国博物馆以大规模速度蓬勃发展的时候,博物馆行业的首个全国性法规—《博物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5年3月20日起施行,将博物馆事业的发展纳入了法治轨道,对中国的博物馆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其中《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设立博物馆,应当制定章程下的第三款:“组织管理制度,包括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办法、人员构成、人气、议事规则等。”明确提出了建立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尽管欧美国家早已建立此制度,但对中国的博物馆行业来说,这还是一个相对很陌生的概念,笔者通过搜集相关资料对“博物馆理事制度”作如下理解:
一、博物馆理事会制度的概念
简单的说,推行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其实就是鼓励社会参与博物馆的建设、管理、监督,并且使之形成制度化。中国博物馆建立理事会制度就是要确立博物馆决策层的决策地位,把行政主管部门对博物馆的具体管理职责交给决策层,进一步激发博物馆的活力。同时如果得到社会力量经费的支持,对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来说也是一件有益的事。
世界最早的文化机构理事会制度,可以追溯至19世纪中叶,美国波士顿公共图书馆的建立及理事会制度的确立;1963年英国国会通过了《大英博物馆法》,规定“大英博物馆理事会”为大英博物馆的法人团体,拥有管理权,从而开创了博物馆理事会制度的先河。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这是国家在文化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做出建立理事会的重大战略决策;2015年《条例》的出台,博物馆理事会的建立,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二、当下设立理事会的难点与注意事项
目前,除少数民办博物馆、美术馆外,国有公共文化机构确立理事会制度的尚属少数。在现有管理体制下,理事会制度的推广还面临难题:
1.如何处理好博物馆主管机构与理事会的关系。首先要避免理事会的设置形同虚设,流于形式主义,要实事求是地做好博物馆的制度框架设计,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制订好《博物馆章程》作为基础,理清主管机构与理事会的关系,保证国有博物馆理事会的正常秩序。目前,各级政府的不同部门为我国公共博物馆的主管机关;理事会建立后,主管机关更多的是转换角色,扮演监督机关。
2.如何优化博物馆理事会的制度设计。因为理事会负责博物馆内的一切重大事务的审议,权大责重,理事会成员的专业素养与能力将对博物馆的运行和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博物馆理事会制度的设计就要充分考虑到博物馆专业发展的特殊要求,例如理事会成员的资格、人数、产生方式、任期及其权责。所以,理事会成员资格的确定、名额的分配以及产生方式都需要深入的研究。
中国博物馆的理事会建设总的方针是要分类推行、循序渐进、积极稳妥、不断完善。根据我国国情和现有政策,博物馆理事会建立,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根规工作,接受监督。作为博物馆的决策和监督机构,理事会不仅要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和单位章程开展对博物馆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人事等决策事项工作,同时还要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2.分类确定理事会人员。博物馆理事会要结合理事所代表的不同方面产生:代表政府部门或相关组织的理事一般由政府部门或相关组织委派,代表服务对象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理事原则上经推选产生。
3.健全的理事会章程。章程是法人机构的制度载体和理事会、管理层的运行规则,也是有关部门对博物馆进行监管的重要依据。原则上博物馆章程草案由理事会通过,并经主办单位同意,再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
三、博物馆理事会未来的发展方向
目前,我国博物馆现行的体制机制的兼容性很弱,特别是国有博物馆,可能会在某种意义上使博物馆理事会的职责流于形式。正如其他欧美国家所经历的,博物馆理事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当下,非国有博物馆是我国建立理事会最合适的领域。我国现有约700家非国有博物馆,是经各省文物局批准注册并报国家文物局备案许可的,由于民政部门只负责其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文物部门只负责其业务上的管理指导,故非国有博物馆没有直接的上级主管部门,因此在其中建立理事会制度不会与现行管理体制发生冲突。
作为实现博物馆决策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作为当前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理事会的建立不仅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更需要社会的认知和支持,才能有力推动公众参与博物馆的建设与管理。在我国推进博物馆理事会,在制度上是一种创新,但也因此可能会与现行体制产生一些冲突,所以我们需要做好足够的思想准备和相关的应对措施。
参考文献:
[1]<关于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思考> 《东南文化》2014年5期 宋新潮.
[2]《国有博物馆理事会制度探索》《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5年6期 作者:吴玮瑛 李毅君.
关键字;理事会制度;制度设计;主管机构;非国有博物馆
中图分类号:G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7-0286-01
近年来,中国的博物馆事业发展迅速,国内博物馆约有4500多家。在近十年间,我国几乎每年新增100个博物馆,增速为全球最快的一个国家。当中国博物馆以大规模速度蓬勃发展的时候,博物馆行业的首个全国性法规—《博物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5年3月20日起施行,将博物馆事业的发展纳入了法治轨道,对中国的博物馆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其中《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设立博物馆,应当制定章程下的第三款:“组织管理制度,包括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办法、人员构成、人气、议事规则等。”明确提出了建立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尽管欧美国家早已建立此制度,但对中国的博物馆行业来说,这还是一个相对很陌生的概念,笔者通过搜集相关资料对“博物馆理事制度”作如下理解:
一、博物馆理事会制度的概念
简单的说,推行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其实就是鼓励社会参与博物馆的建设、管理、监督,并且使之形成制度化。中国博物馆建立理事会制度就是要确立博物馆决策层的决策地位,把行政主管部门对博物馆的具体管理职责交给决策层,进一步激发博物馆的活力。同时如果得到社会力量经费的支持,对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来说也是一件有益的事。
世界最早的文化机构理事会制度,可以追溯至19世纪中叶,美国波士顿公共图书馆的建立及理事会制度的确立;1963年英国国会通过了《大英博物馆法》,规定“大英博物馆理事会”为大英博物馆的法人团体,拥有管理权,从而开创了博物馆理事会制度的先河。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这是国家在文化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做出建立理事会的重大战略决策;2015年《条例》的出台,博物馆理事会的建立,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二、当下设立理事会的难点与注意事项
目前,除少数民办博物馆、美术馆外,国有公共文化机构确立理事会制度的尚属少数。在现有管理体制下,理事会制度的推广还面临难题:
1.如何处理好博物馆主管机构与理事会的关系。首先要避免理事会的设置形同虚设,流于形式主义,要实事求是地做好博物馆的制度框架设计,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制订好《博物馆章程》作为基础,理清主管机构与理事会的关系,保证国有博物馆理事会的正常秩序。目前,各级政府的不同部门为我国公共博物馆的主管机关;理事会建立后,主管机关更多的是转换角色,扮演监督机关。
2.如何优化博物馆理事会的制度设计。因为理事会负责博物馆内的一切重大事务的审议,权大责重,理事会成员的专业素养与能力将对博物馆的运行和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博物馆理事会制度的设计就要充分考虑到博物馆专业发展的特殊要求,例如理事会成员的资格、人数、产生方式、任期及其权责。所以,理事会成员资格的确定、名额的分配以及产生方式都需要深入的研究。
中国博物馆的理事会建设总的方针是要分类推行、循序渐进、积极稳妥、不断完善。根据我国国情和现有政策,博物馆理事会建立,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根规工作,接受监督。作为博物馆的决策和监督机构,理事会不仅要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和单位章程开展对博物馆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人事等决策事项工作,同时还要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2.分类确定理事会人员。博物馆理事会要结合理事所代表的不同方面产生:代表政府部门或相关组织的理事一般由政府部门或相关组织委派,代表服务对象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理事原则上经推选产生。
3.健全的理事会章程。章程是法人机构的制度载体和理事会、管理层的运行规则,也是有关部门对博物馆进行监管的重要依据。原则上博物馆章程草案由理事会通过,并经主办单位同意,再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
三、博物馆理事会未来的发展方向
目前,我国博物馆现行的体制机制的兼容性很弱,特别是国有博物馆,可能会在某种意义上使博物馆理事会的职责流于形式。正如其他欧美国家所经历的,博物馆理事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当下,非国有博物馆是我国建立理事会最合适的领域。我国现有约700家非国有博物馆,是经各省文物局批准注册并报国家文物局备案许可的,由于民政部门只负责其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文物部门只负责其业务上的管理指导,故非国有博物馆没有直接的上级主管部门,因此在其中建立理事会制度不会与现行管理体制发生冲突。
作为实现博物馆决策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作为当前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理事会的建立不仅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更需要社会的认知和支持,才能有力推动公众参与博物馆的建设与管理。在我国推进博物馆理事会,在制度上是一种创新,但也因此可能会与现行体制产生一些冲突,所以我们需要做好足够的思想准备和相关的应对措施。
参考文献:
[1]<关于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思考> 《东南文化》2014年5期 宋新潮.
[2]《国有博物馆理事会制度探索》《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5年6期 作者:吴玮瑛 李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