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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20日,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在京召开2004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局部修订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建设与管理司、水土保持司、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水文局,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工业大学的专家和代表,共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