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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日本的生丝进口,从1995年4月1日开始,通过关税调节来保护蚕茧和生丝,并且已经成为制度。日本蚕丝事业团(以下简称事业团)以外的企业进口生丝时,通过事业团进口生丝以后,将事业团买卖的差价作为一种调整金来充当关税相当量。进口生丝分为一般者进口和实需者进口两种。实需者进口生丝要受到日本农林水产大臣的认可并且要受到数量上的限制,但关税相当量比一般者进口生丝要少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