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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法作为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其研究价值日益升温。近年来,体育学派和法学派都开始将视角投入这一场域之内。法学派内,大陆法系以“问题”为中心,分别从“部门法”和“体育实践”两条路径进行了体育法的学科体系构造。“部门法”路径以制定法为前提,采用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体系框架;“体育实践”路径,以广义体育法为前提,采用规则与规范二元路径的体系框架。相比之下,“体育实践”路径更为科学、更有利于学科发展。普通判例法系以“判例”为中心,从经验事实出发,不断归纳法律原则,以实证的研究方法论构造体育法。体育学派,从体育本体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