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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由主要向农民收费改为由公共财政给予必要补助,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成为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主要资金来源。但仍然存在着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水平较低;村干部补贴标准偏『氐;村级债务包袱较重;“一事一议”难以有效开展;农业生产缺乏保险机制等问题。建立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补助标准,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加强对村级财务和监管力度,实现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来源由散变穗、村干部补贴由乱变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