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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历史和管理原因,我国银行和国有企业之间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资产。作为收购、管理、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专业机构,“债转股”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理债务时运用的一种重要方式。债权转股权作为我国一项经济改革政策,肩负着盘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和促进国有企业摆脱困境的两大使命,然而,在“债转股”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引起法律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