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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改革是从打破“大锅饭”开始的。收入分配改革可谓牵一发动全身,牵涉到公平与效率问题,其成功的重要标准就是看是否最大限度激发了社会活力,在当前语境下就是是否能激发改革新动力。
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了《2017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安排》,围绕 “增活力、扩范围、促公平、强基础”四维度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其中提出重点将激励七大重点群体增收 ——即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
该项改革旨在:一是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健全“大国工匠”培养、选拔和激励机制;二是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三是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开展中央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四是积极支持新型农业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全面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此外就是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创业者和救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
为何要瞄准这七大重点群体?因为这些群体在各行各业城乡居民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有的是代表了新时期国家改革发展的战略方向和战略重点,有的是城乡居民增收的短板。对这些群体的有效激励,就是牵住了“牛鼻子”,能够牵一发而动全身,成为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新动力。
形象地讲,收入分配改革是个“做大蛋糕”和“分蛋糕”问题,一方面我们要千方百计做大财富蛋糕即效率问题,另一方面又要分好财富蛋糕即公平问题。为此,我们一方面要精准激励社会活力人群,比如上述七大重点群体,同时另一方面又要做好国民财富的再分配,做好税收调节,扶危济困,减少中产们的焦虑和负担。
2013年以来,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年平均增长7.4%,实现了与GDP增长基本同步;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基尼系数从2013年的0.473下降到2016年的0.465。但应该看到,有关收入分配改革尚有许多工作要做,许多固有利益的“硬钉子”要碰。
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攻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二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通过国民收入二次分配,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項复杂系统工程。在完善初次分配方面,要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尤其是“五险一金”占工资支出的比重。在再分配调节方面,要强化政府责任,合理运用税收政策工具,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加大对高收入者税收调节力度,不断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大幅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重点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倾斜,确保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稳步提高。
在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方面,要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重视信息监测等方式,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加快缩小收入差距。
收入分配方案日益敏感的现实,正反映出这项改革的艰难。因为这既关系到民众利益,也关系到利益集团的利益——每一次都引来各方争议,尤其是引来利益集团的阻挠。收入分配改革要把“提低、控高、扩中”作为主线,关键在解决“从富人身上收不到税”和垄断部门收入不透明化等问题,要让个税回归富人税本位。其次才是提高个税起征点及施行工薪阶层房贷、教育和老幼抚养等费用抵扣的政策。
收入分配改革的曲折历程说明这不是一项一蹴而就的改革。从现阶段看,收入分配政策应该向活力人群、有带动力人群倾斜,精准激发社会活力,催生改革新动力。上述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就是城乡最有活力人群,激发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双创积极性,就能带动周边其他社会人群实现共同富裕。
经济增长的最终动力来源必定归结到人。人是生产力、生产关系中最能动的因素。中国未来的人口红利在哪里?中国经济是否已不再有人口红利?计算人口对经济增长作用力时,除了需要考虑人口数量红利,还需要考虑质量红利。劳动素质高、有积极性、有带动力的人群,能极大提升全员人口劳动力质量。如果收入分配改革到位,让社会财富向这些能者倾斜,料将又一次极大激发全社会活力,打造中国经济的新动力,实现中国人口的质量红利。
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了《2017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安排》,围绕 “增活力、扩范围、促公平、强基础”四维度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其中提出重点将激励七大重点群体增收 ——即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
该项改革旨在:一是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健全“大国工匠”培养、选拔和激励机制;二是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三是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开展中央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四是积极支持新型农业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全面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此外就是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创业者和救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
为何要瞄准这七大重点群体?因为这些群体在各行各业城乡居民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有的是代表了新时期国家改革发展的战略方向和战略重点,有的是城乡居民增收的短板。对这些群体的有效激励,就是牵住了“牛鼻子”,能够牵一发而动全身,成为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新动力。
形象地讲,收入分配改革是个“做大蛋糕”和“分蛋糕”问题,一方面我们要千方百计做大财富蛋糕即效率问题,另一方面又要分好财富蛋糕即公平问题。为此,我们一方面要精准激励社会活力人群,比如上述七大重点群体,同时另一方面又要做好国民财富的再分配,做好税收调节,扶危济困,减少中产们的焦虑和负担。
2013年以来,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年平均增长7.4%,实现了与GDP增长基本同步;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基尼系数从2013年的0.473下降到2016年的0.465。但应该看到,有关收入分配改革尚有许多工作要做,许多固有利益的“硬钉子”要碰。
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攻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二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通过国民收入二次分配,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項复杂系统工程。在完善初次分配方面,要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尤其是“五险一金”占工资支出的比重。在再分配调节方面,要强化政府责任,合理运用税收政策工具,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加大对高收入者税收调节力度,不断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大幅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重点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倾斜,确保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稳步提高。
在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方面,要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重视信息监测等方式,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加快缩小收入差距。
收入分配方案日益敏感的现实,正反映出这项改革的艰难。因为这既关系到民众利益,也关系到利益集团的利益——每一次都引来各方争议,尤其是引来利益集团的阻挠。收入分配改革要把“提低、控高、扩中”作为主线,关键在解决“从富人身上收不到税”和垄断部门收入不透明化等问题,要让个税回归富人税本位。其次才是提高个税起征点及施行工薪阶层房贷、教育和老幼抚养等费用抵扣的政策。
收入分配改革的曲折历程说明这不是一项一蹴而就的改革。从现阶段看,收入分配政策应该向活力人群、有带动力人群倾斜,精准激发社会活力,催生改革新动力。上述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就是城乡最有活力人群,激发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双创积极性,就能带动周边其他社会人群实现共同富裕。
经济增长的最终动力来源必定归结到人。人是生产力、生产关系中最能动的因素。中国未来的人口红利在哪里?中国经济是否已不再有人口红利?计算人口对经济增长作用力时,除了需要考虑人口数量红利,还需要考虑质量红利。劳动素质高、有积极性、有带动力的人群,能极大提升全员人口劳动力质量。如果收入分配改革到位,让社会财富向这些能者倾斜,料将又一次极大激发全社会活力,打造中国经济的新动力,实现中国人口的质量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