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宗性理神明之涅槃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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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宗(438--496年)是南北朝宋齐之际著名的佛教学者,也是涅架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僧宗的学统承自竺道生,他既以实相理为佛性,又在性理之外提出以神明为佛性,从成佛之性能上界说涅槃。僧宗的涅磐学说融本体和心性为一体,使佛性本迹不乖、性理神明不断,体现了大乘佛教世间与涅架圆融不二的学术旨趣和中国化佛教的理论特色。本文即以《大般涅柴经集解》所载僧宗对经文的注释为依据,对僧宗的涅槊学说进行细致梳理,揭示其所蕴含的深层哲学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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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心理内容表征的研究中存在一个极其模糊的问题,即心理表征中的语义内容是如何实现的,而从我们的个体经验可以知道,没有内容的心理表征是没有意义的,因此,探讨表征中的语义赋值机制,是当前认识论研究中的一个难点。
《易》何以名“易”,《周易》何以名“周易”,历代学者多有阐释,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黄寿祺先生曾作《周易名义考》,胪列诸家之说,于《周易》之“易”,有“生生谓之易”,“易者象也”,易为“逆数”,“易一名而含易简、变易、不易三义”,“易为占卜之名,因而以名其官”等说;于《周易》之“周”,则有周为朝代之名说,周乃周普之义说,周兼有周代及周普二义等说。
中华民族在走向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已历史性地提出了必须改变旧习惯、树立新风尚、移风易俗、建设新文化的问题。一个人的道德品质、一个民族的精神风貌、一个社会的时代精神,总是存在于日常生活的风俗习惯中,并总是通过日常生活的风俗习惯呈现。风俗习惯既是认识一个人、一个民族之文明状况的最简洁明了的窗口,亦是提升个人道德品质、振兴民族精神的最有效的着力点。
藏传佛教历史上,古德论述大圆满法的论著浩如烟海,但经典的论述当属隆钦然绛巴的《七宝藏论》,其中《句义藏》一书独辟蹊径,对觉性自然智慧的运思脉络、演绎进程、整体特征以及源流关系,作了权威的诠释。笔者尝试通过解读《句义藏》的文本,揭示大圆满法的深层义理结构,同时表明大圆满法的思维品格、精神气象与黑格尔哲学、现象学及老庄道学旨趣之间内在的贯通性及其相互诠释的可能性。
一、引言 当代数学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是数学对象的本体论问题,它可以表述为:像自然数、函数或者集合这类数学对象是否是独立于我们思维的真实存在。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两种立场,即数学实在论与数学反实在论:数学实在论认为,存在抽象数学对象,它们既独立于外在的客观世界,同时又独立于我们的思维;数学反实在论认为,不存在抽象的数学对象,或者数学对象不独立于我们的思维。
众所周知,17—18世纪政治哲学的主要派别是“社会契约论”,其主要版本依次为霍布斯的、斯宾诺莎的、洛克的以及卢梭的。所有这些版本都设定了“自然状态”、“自然人”、“自然法”或“自然权利”等概念的优先性,从这些概念的意义出发来推导论证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威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受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的启示,塔斯基提出了著名的算术真之不可定义性定理(常称为“塔斯基定理”):任何一个形式语言,如果它丰富到足以包含算术,那么就不可能包含这样一个谓词T,使得模式“T“A”,当且仅当A”对这个语言中的任何语句A都成立。
现代逻辑可以用来提升对哲学问题的洞察力,这几乎已经是哲学界的一个常识了。但这一洞察力应该建立在对有关逻辑结构的正确理解的基础上;如果对逻辑结构的理解不到位甚至出现偏差,哲学事业不但不会从中获益,而且会走向歧途。因此,对逻辑结构的理解至关重要。作为一个例子,本文将集中讨论单独词项的逻辑结构,着重澄清流俗的一些混乱和误解,以此说明建立正确的逻辑观念仍是摆在哲学导向的逻辑研究和教学面前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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