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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政福利企业和校办企业,税务部门多年来一直采取在政策上倾斜、在税收上优惠的扶持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鼓励和促进了民政福利企业和校办企业的成长,为发展教育事业、保障残疾人就业和生存起到了十分有效的作用。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不论是优惠政策的制定,还是税收征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和弊端,亟待规范。一、制定民政福利、校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应以起到真正鼓励和促进福利、教育事业发展为前提(一)现行对校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用于本校科研方面的免征增值税,校办企业为本校教学、科研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