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烧柳絮赔了20万 放风筝差点“杀人”
春天到了,人们纷纷到户外欣赏美景、眺望山峰、放松心情,但是玩的时候千万要注意分寸,因为在踏青、玩耍时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意外事故……
特邀专家 关 洁
北京市房山区法院燕山法庭法官
事故一
“夺命”的风筝线
“当时,降落的风筝线圈住了我的身体,我的胳膊、肚皮全被划伤,所穿的线衣也被刮坏。现在,我肚子上留下了很深的疤痕,这对我以后的生活、婚姻都有影响……”
小芳是一名刚刚走出校园步入工作岗位的漂亮女孩,去年春天,她在下班回家等公交车的途中,恰好遇上王老汉所放的风筝落下,结果被风筝线划伤,腹部划伤达20厘米,这对于年轻爱美的小芳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王老汉也回忆了当时不堪回首的一幕:那天天气很好,我就在小区附近放起了风筝,谁知道放着放着,风筝突然掉了下来,我就去捡,在收风筝线的时候总觉得挺费劲的,我赶紧过去看怎么回事,这时小芳过来说我的风筝线把她的肚子划伤了……
随后,王老汉立即把小芳送到了医院。经医院诊断:小芳左前臂风筝线划伤5厘米,腹部风筝线划伤20厘米。光检查费和医疗费就花了三千多元。事后,小芳向王老汉索要赔偿,王老汉却只同意赔偿医药费700元,其它的费用都不同意赔偿。
在与王老汉不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小芳将其起诉至了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3300元、误工费4100元、营养费1800元等费用共计一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王老汉在公共场所牵引放飞风筝,疏于谨慎的安全注意义务,致使风筝线将正常行走的原告小芳划伤,对这一损害后果,王老汉负有过错,应依法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故判决王老汉赔偿小芳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5500元。
案外提示
首先,放风筝要选好地方。要选择开阔地带,地面要平整,周围没有高大树木和建筑物,尤其是高压电线。其次,要远离道路。因为风筝飞得高,如果突然下坠或者在收线时线落得很低,落到路上就会出现伤人的事故。
其次,放风筝时最好戴上手套。放线和收线是手指最容易受伤的时候。放线时如果风力突然加大,控制不好风筝可能会突然蹿出去,这时千万不能用手去拉,而要用绕线器;收风筝时,除非有专业的绕线盘,否则必须得用手拉,戴手套也可以避免受伤。
事故二
“惹火”的杨柳絮
春天气温升高,屋里屋外随处都是漫天飞舞的杨絮。这些杨絮一旦遭遇明火,就会继续带着火种随风乱飞,如果发现不及时,极易造成‘火烧联营’的局面……”
去年5月,老张和几位邻居在外面遛弯时,看到一个男孩正蹲在地上玩着什么,仔细一看,原来他正在用打火机点地上的柳絮,孩子的举动让老张心里一紧。
“你别玩这个,多危险啊!”老张立刻上前制止了男孩的行为。老张说,当时,飘飞的杨柳絮已经持续了十几天,落在地上像一团团白色的棉花糖,一阵微风都会吹得它们四下翻滚。只见男孩拿着打火机打着火,火苗刚一靠近,柳絮团立刻化为一团火焰,“嗖嗖”燃烧着不断向前滚动,引燃了周围更多柳絮。
然而,老张的警告并没起多大作用,他走后不久,男孩又玩起了“点柳絮”的游戏。没一会,事故就发生了:这些柳絮就在一家地暖安装公司库房附近,点燃柳絮后男孩不管不顾便离开,火种随风扩散到这家公司的库房内,引发了火灾,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近20万元。
由于男孩还不满18岁,这家地暖公司便将他和他的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给自己公司造成的损失20万元……
案外提示
杨柳絮易燃且燃烧速度非常快,燃烧后难以控制,应特别加强儿童教育,防止一些小孩因贪玩点燃柳絮造成大火。同时,一些需要点燃明火的场合也需特别加强防范,谨防杨柳絮“主动”靠近。烟民抽烟后,一定要确认烟头完全熄灭再将烟头丢弃;居民家中的厨房窗户最好配置纱窗,以防生火做饭时因柳絮飘入带来安全隐患;工厂的锯切、抛光等工序车间特别要防止火星引燃飘入的柳絮,可采取勤加打扫、配置纱窗等方式清除、阻断柳絮,此外,多在地面洒水降燥,也是治理柳絮的好办法。
本案中,男孩因为不满18岁而逃过了刑法的追究,但巨额赔偿是逃脱不了的。如果是成年人,还需要承担失火罪带来的刑事处罚,不要因一时贪玩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事故三
“坑爹”的烧烤酒精
在一次野外烧烤中,由于朋友使用酒精不慎,24岁的小琳失去了年轻美丽的容颜……
小琳说:“当时是8个人围在一起,同事小晶就蹲在我对面,她添加酒精时把我给泼了,顿时全身起火。”
起火后小琳立即走到旁边的水窟跳了下去。随后,她被送到了附近的医院进行抢救,经医生诊断,为深二度烧伤。医生告诉小琳,她身体上的伤处都会长瘀肉,因为火烧得太重了,情况不是很稳定。直到住院20天后,医生才建议小琳回家慢慢疗养,因为想恢复原来的面容只有靠整容了。那段时间,小琳躺在床上,饱受着肉体和精神的双重煎熬。
小琳和父母的另一个痛就是这次烧伤的责任赔偿问题。在小琳看来,烧伤事件是由于同事小晶在烧烤中使用酒精不慎造成的,可事故发生后,小晶只看望过她3次,留下700元就不见人影了。小琳的父亲说:“我女儿医到现在花了2万多块,接下来也不知道怎么医了,伤疤肯定是好不了了。我就说让对方拿2万块医药费就算了,她们以前又是朋友……”
然而事故的另一主角小晶却不同意,小晶说:“我确实有责任,但一起去烧烤的每个人都有责任,只是我拿的这瓶酒精,可能比其他人责任大。如今,小琳的父母提出要我负全部责任,我现在打工一个月没多少钱,几万元对我来说是很大的数目。”
由于双方责任问题始终协商不下……最近,小琳决定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这起纠纷。
案外提示 野外烧烤是很多年轻人喜欢的郊游活动,不少人会经常带上一些酒精去助燃,可在酒精的使用过程中,很多人却忽略了安全问题,从而造成一些意外伤害。所以,在选择烧烤场地时一定要注意防火。烧烤场地周围不要有过多的树木;不要选择山洞、房间等封闭的场所烧烤,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烧烤场地最好邻近水源,以防万一。
本案中,小琳选择用法律手段来解决争端是明智的做法,小晶究竟该负什么样的责任还得由法院来做出判定。然而,不管如何赔偿,小琳的容颜受损将成为永远的事实。所以,在参加烧烤活动时,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否则发生了事故,怎样弥补都晚了。
事故四
“吃人”的公园水井
“女儿出去的时候还活蹦乱跳的,没想到去公园玩了一圈,回来时却受了严重的伤!”每当想起这件事,小雪的父母都忍不住一顿抱怨。
小雪妈妈说,去年春天的一天中午,小雪在家附近的公园玩耍时,不慎掉入公园内的水井中,造成她受伤并住院治疗14天。小雪的父母认为,该公园的管理单位没有在水井周围设立警示标志,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所以公园的管理单位应赔偿其医药费等共7万余元。
然而,公园一方却不同意承担全部责任:我们曾在水井周围设置过警示标志,也采取过安全措施,但不知何时被人破坏了,导致事发时公园中水井周围没有了安全设施。但小雪是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对于小雪受伤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公园一方应该在水井周围设置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并对其进行日常管理与维护。原告小雪跌入水井时,水井周围并没有相应的警示标志。因此,公园一方应对小雪所受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但同时,小雪父母作为小雪的法定监护人未能尽到妥善看管的义务,对小雪跌入公园受伤一事应承担主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公园方给付小雪医药费等共计14000余元。
案外提示
春游外出,家长一定要看护好孩子,避免危险。如果因为家长没有照看好孩子,对于孩子发生的人身损害应负相应责任。同时,公园景区的管理人应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否则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本案中,公园称曾经放置过安全警示牌,但由于疏于日常的管理,在警示牌消失后没有及时放置新的警示标识,所以其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专家提醒
春游外出 安全先行
天气一天天转暖,万物复苏,又将是人们春游出行的高峰时节,在此,专家提醒广大市民,春游踏青注意做好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首先,交通安全放首位。春季雨多路滑,出行前一定要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行驶正常。同时,要密切留意天气、路况等信息,及时调整行程安排。
其次,高危地区勿涉足。尽量不要到尚未开发的峭壁、山洞、崖隙等部位去探险,这些地方地形复杂、人烟稀少,一旦发生意外,救援难度大。
再次,防火意识不松懈。踏青野炊时要注意风向,不要随便丢弃火种,野炊结束时要注意用火安全,避免发生山林火灾。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报警,学会自救。
最后,随身钱物要管好。春季旅游人流量较大,要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不要让贵重物品离开自己的视线,防止现金、首饰和手机等物品被盗。
春天到了,人们纷纷到户外欣赏美景、眺望山峰、放松心情,但是玩的时候千万要注意分寸,因为在踏青、玩耍时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意外事故……
特邀专家 关 洁
北京市房山区法院燕山法庭法官
事故一
“夺命”的风筝线
“当时,降落的风筝线圈住了我的身体,我的胳膊、肚皮全被划伤,所穿的线衣也被刮坏。现在,我肚子上留下了很深的疤痕,这对我以后的生活、婚姻都有影响……”
小芳是一名刚刚走出校园步入工作岗位的漂亮女孩,去年春天,她在下班回家等公交车的途中,恰好遇上王老汉所放的风筝落下,结果被风筝线划伤,腹部划伤达20厘米,这对于年轻爱美的小芳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王老汉也回忆了当时不堪回首的一幕:那天天气很好,我就在小区附近放起了风筝,谁知道放着放着,风筝突然掉了下来,我就去捡,在收风筝线的时候总觉得挺费劲的,我赶紧过去看怎么回事,这时小芳过来说我的风筝线把她的肚子划伤了……
随后,王老汉立即把小芳送到了医院。经医院诊断:小芳左前臂风筝线划伤5厘米,腹部风筝线划伤20厘米。光检查费和医疗费就花了三千多元。事后,小芳向王老汉索要赔偿,王老汉却只同意赔偿医药费700元,其它的费用都不同意赔偿。
在与王老汉不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小芳将其起诉至了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3300元、误工费4100元、营养费1800元等费用共计一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王老汉在公共场所牵引放飞风筝,疏于谨慎的安全注意义务,致使风筝线将正常行走的原告小芳划伤,对这一损害后果,王老汉负有过错,应依法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故判决王老汉赔偿小芳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5500元。
案外提示
首先,放风筝要选好地方。要选择开阔地带,地面要平整,周围没有高大树木和建筑物,尤其是高压电线。其次,要远离道路。因为风筝飞得高,如果突然下坠或者在收线时线落得很低,落到路上就会出现伤人的事故。
其次,放风筝时最好戴上手套。放线和收线是手指最容易受伤的时候。放线时如果风力突然加大,控制不好风筝可能会突然蹿出去,这时千万不能用手去拉,而要用绕线器;收风筝时,除非有专业的绕线盘,否则必须得用手拉,戴手套也可以避免受伤。
事故二
“惹火”的杨柳絮
春天气温升高,屋里屋外随处都是漫天飞舞的杨絮。这些杨絮一旦遭遇明火,就会继续带着火种随风乱飞,如果发现不及时,极易造成‘火烧联营’的局面……”
去年5月,老张和几位邻居在外面遛弯时,看到一个男孩正蹲在地上玩着什么,仔细一看,原来他正在用打火机点地上的柳絮,孩子的举动让老张心里一紧。
“你别玩这个,多危险啊!”老张立刻上前制止了男孩的行为。老张说,当时,飘飞的杨柳絮已经持续了十几天,落在地上像一团团白色的棉花糖,一阵微风都会吹得它们四下翻滚。只见男孩拿着打火机打着火,火苗刚一靠近,柳絮团立刻化为一团火焰,“嗖嗖”燃烧着不断向前滚动,引燃了周围更多柳絮。
然而,老张的警告并没起多大作用,他走后不久,男孩又玩起了“点柳絮”的游戏。没一会,事故就发生了:这些柳絮就在一家地暖安装公司库房附近,点燃柳絮后男孩不管不顾便离开,火种随风扩散到这家公司的库房内,引发了火灾,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近20万元。
由于男孩还不满18岁,这家地暖公司便将他和他的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给自己公司造成的损失20万元……
案外提示
杨柳絮易燃且燃烧速度非常快,燃烧后难以控制,应特别加强儿童教育,防止一些小孩因贪玩点燃柳絮造成大火。同时,一些需要点燃明火的场合也需特别加强防范,谨防杨柳絮“主动”靠近。烟民抽烟后,一定要确认烟头完全熄灭再将烟头丢弃;居民家中的厨房窗户最好配置纱窗,以防生火做饭时因柳絮飘入带来安全隐患;工厂的锯切、抛光等工序车间特别要防止火星引燃飘入的柳絮,可采取勤加打扫、配置纱窗等方式清除、阻断柳絮,此外,多在地面洒水降燥,也是治理柳絮的好办法。
本案中,男孩因为不满18岁而逃过了刑法的追究,但巨额赔偿是逃脱不了的。如果是成年人,还需要承担失火罪带来的刑事处罚,不要因一时贪玩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事故三
“坑爹”的烧烤酒精
在一次野外烧烤中,由于朋友使用酒精不慎,24岁的小琳失去了年轻美丽的容颜……
小琳说:“当时是8个人围在一起,同事小晶就蹲在我对面,她添加酒精时把我给泼了,顿时全身起火。”
起火后小琳立即走到旁边的水窟跳了下去。随后,她被送到了附近的医院进行抢救,经医生诊断,为深二度烧伤。医生告诉小琳,她身体上的伤处都会长瘀肉,因为火烧得太重了,情况不是很稳定。直到住院20天后,医生才建议小琳回家慢慢疗养,因为想恢复原来的面容只有靠整容了。那段时间,小琳躺在床上,饱受着肉体和精神的双重煎熬。
小琳和父母的另一个痛就是这次烧伤的责任赔偿问题。在小琳看来,烧伤事件是由于同事小晶在烧烤中使用酒精不慎造成的,可事故发生后,小晶只看望过她3次,留下700元就不见人影了。小琳的父亲说:“我女儿医到现在花了2万多块,接下来也不知道怎么医了,伤疤肯定是好不了了。我就说让对方拿2万块医药费就算了,她们以前又是朋友……”
然而事故的另一主角小晶却不同意,小晶说:“我确实有责任,但一起去烧烤的每个人都有责任,只是我拿的这瓶酒精,可能比其他人责任大。如今,小琳的父母提出要我负全部责任,我现在打工一个月没多少钱,几万元对我来说是很大的数目。”
由于双方责任问题始终协商不下……最近,小琳决定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这起纠纷。
案外提示 野外烧烤是很多年轻人喜欢的郊游活动,不少人会经常带上一些酒精去助燃,可在酒精的使用过程中,很多人却忽略了安全问题,从而造成一些意外伤害。所以,在选择烧烤场地时一定要注意防火。烧烤场地周围不要有过多的树木;不要选择山洞、房间等封闭的场所烧烤,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烧烤场地最好邻近水源,以防万一。
本案中,小琳选择用法律手段来解决争端是明智的做法,小晶究竟该负什么样的责任还得由法院来做出判定。然而,不管如何赔偿,小琳的容颜受损将成为永远的事实。所以,在参加烧烤活动时,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否则发生了事故,怎样弥补都晚了。
事故四
“吃人”的公园水井
“女儿出去的时候还活蹦乱跳的,没想到去公园玩了一圈,回来时却受了严重的伤!”每当想起这件事,小雪的父母都忍不住一顿抱怨。
小雪妈妈说,去年春天的一天中午,小雪在家附近的公园玩耍时,不慎掉入公园内的水井中,造成她受伤并住院治疗14天。小雪的父母认为,该公园的管理单位没有在水井周围设立警示标志,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所以公园的管理单位应赔偿其医药费等共7万余元。
然而,公园一方却不同意承担全部责任:我们曾在水井周围设置过警示标志,也采取过安全措施,但不知何时被人破坏了,导致事发时公园中水井周围没有了安全设施。但小雪是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对于小雪受伤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公园一方应该在水井周围设置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并对其进行日常管理与维护。原告小雪跌入水井时,水井周围并没有相应的警示标志。因此,公园一方应对小雪所受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但同时,小雪父母作为小雪的法定监护人未能尽到妥善看管的义务,对小雪跌入公园受伤一事应承担主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公园方给付小雪医药费等共计14000余元。
案外提示
春游外出,家长一定要看护好孩子,避免危险。如果因为家长没有照看好孩子,对于孩子发生的人身损害应负相应责任。同时,公园景区的管理人应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否则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本案中,公园称曾经放置过安全警示牌,但由于疏于日常的管理,在警示牌消失后没有及时放置新的警示标识,所以其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专家提醒
春游外出 安全先行
天气一天天转暖,万物复苏,又将是人们春游出行的高峰时节,在此,专家提醒广大市民,春游踏青注意做好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首先,交通安全放首位。春季雨多路滑,出行前一定要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行驶正常。同时,要密切留意天气、路况等信息,及时调整行程安排。
其次,高危地区勿涉足。尽量不要到尚未开发的峭壁、山洞、崖隙等部位去探险,这些地方地形复杂、人烟稀少,一旦发生意外,救援难度大。
再次,防火意识不松懈。踏青野炊时要注意风向,不要随便丢弃火种,野炊结束时要注意用火安全,避免发生山林火灾。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报警,学会自救。
最后,随身钱物要管好。春季旅游人流量较大,要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不要让贵重物品离开自己的视线,防止现金、首饰和手机等物品被盗。